甲方[采购方]:
乙方[销售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物资材料事宜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相关事项并约束双方。
二、总价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下的物资材料应当向乙方支付的总价款为叁拾贰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币[¥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 玖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币[¥97485.00][总价款的30%]作为定金,该定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个工作日内且未对乙方所售物资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壹拾陆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币[¥162475.00] [总价款的50%]。
4、甲方应当在酒店开业后半年之日后的七日内将剩余货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标准。
2、甲乙双方以样品作为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样品标准确认书》并封存双方所认可的样品。
四、交货: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约定办理:乙方应当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内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运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验收:
1、交货验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时应当对物资材料的包装完好性、数量进行检查,并对包装破损的物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对数量不足的应当加以签注。
2、甲方使用中的验收:
[1]、甲方在使用所采购的物资材料过程中,对于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物资材料,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乙方或乙方的.执行合同联络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派员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内到达甲方处与甲方人员共同核验质量问题,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的,视为甲方异议成立并认定乙方所售货物存在质量问题。
[2]、甲方提出质量异议期限的日期为自甲方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货之日起算三十日内使用完毕乙方所售货物的,则甲方质量异议的期限延长至满六十日。前述之延长并不应当影响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5款所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责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并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货物完全符合质量标准的约定。
[3]、若乙方所售货物的质量需要在使用后的一定时间内方能评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后方能加以辨别的,甲方有权在上述两款多规定的期限之外的时间对于乙方所售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并按照上述第1款之约定作出通知,乙方对于通知之应对情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货、换货与补货:
1、对于确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或换货要求,并在甲方提出相应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内将退货运离甲方施工现场或将更换的货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于广西南宁市的工程施工地点并在该地点向甲方交货,运输、卸货、卸货后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放臵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所售货物属于在使用后需要在外观上具备一定的观赏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当保证库存有与乙方所售货物在品质、规格、型号、颜色、外观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达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的20%的货物以备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购数量不足而需要增加采购时能够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单价、交货期限向甲方供货。
七、执行合同联络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联络人行使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未约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号码: ],24小时开机有效移动电话: )作为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络人。
八、通知:
甲、乙双方相互之间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属有效通知:
[1]、向登记于本合同的执行合同联络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2]、向登记于本合同的经办人的移动电话发送短信。
[3]、向乙方登记于本合同的地址邮寄送达通知。
九、违约责任:
1、鉴于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紧工程量大,若乙方迟延交货不仅将导致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将导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迟延交货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2、因乙方所售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换货而导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货、换货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质量合格的货物之日的期间内,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
3、因乙方未尽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备货导致甲方无法补货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或乙方未及时给予甲方换货或退货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采购货物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重新采购所花费的价格高于本合同价格的价差损失。
4、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对方因应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代理、聘请其他专家工作、调查、公证等的报酬、费用。
十、本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按照与签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书面确认、变更的,本合同不得变更。任何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变更本合同,但获得书面承认、追认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约定解除:
[1]、乙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拒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派员核验或虽镜核验确定存在质量问题但拒绝退货或换货或在三日内未予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采购物资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货的,每批迟延交货达三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达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所述的通知方式到达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办人签名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即rmb¥____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2、甲方的质量负责期限:属产品质量问题,标准配置正确使用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提供保修,配件不保修。
3、供货时间:________天。
4、付款方式:预付30%预付款,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的,此预付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扣除,不做退还。
5、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如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有疑问,乙方需在收到货后20天提出。
6、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地点:____________,由甲方代办货运。运输人的交货回执为乙方收到货物的凭证。
7、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
乙方拒绝收货或途中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履约或者延期履约的,不得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提请诉讼。
9、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合同最后一方盖章或签字并回传后有效。
10、其他约定事项:由于用户自备辅件导致售后服务不承担维修义务。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甲方: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_______工程施工项目的气体、报警消防设备的购置及安装,配合消防部门对本批产品的验收并保证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_______合同段气体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据甲方现场施工进度。
2.2验收日期:本施工点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确认该点的验收时间为起始时间进行验收,并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验收,最终以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的验收为准。
2.3质保期限:自通车之日起一年。
3、合同价格
3.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供方将按如下《合同清单》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给需方:
注:以上报警及辅材部分按现场实际用量计价核算。
3.2本合同暂估总价是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即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合同规定义务的价款和酬金,包括货价、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因气体瓶重约400-500斤,且属高压设备,在恶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现场就装卸、倒运等需得到甲方的协调、支援。
4、付款方式
4.1 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1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此项目的预付款。
4.2合同项目主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85%,安装调试完成,经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承诺2-3月内完成消防验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10%的货款,乙方出具合同总价款的普通。留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无质量问题及维修责任无息退还。如十日内未能按约定支付各笔货款则按每日总合同款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问题解决。
5、货物的更换、补充、调整与退货
5.1经验收,确属于乙方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少发的物品(以送货清单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补充完整,调换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质量原因出现损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返货并认同问题所在后及时负责调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补货、增购、改装情况,甲方需自行采购或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代为采购(款到发货)。
5.3 因业主、监理、甲方等采购方临时调整产品型号、规格,超出原合同图纸或要求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原合同单价上予以增加。
5.4甲方办理退货须保证货物的完整、无损坏,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货,并承担退货时产生的运费,损坏货物乙方将不予以退货,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数量送货所产生的退补货费用概予甲方无关。
6、双方责任与义务
6.1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装时必要的配合工作,协调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班组、施工队伍关系,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负责气体灭火及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均依据参照设计院及甲方提供的图纸,且不因图纸设计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装的所有消防设备质量须全部合格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乙方作为单纯的设备供应商和安装施工方应接受甲方产品质量及施工验收,乙方不负责消防验收,但应保证该批产品质量合格,并负责该批产品消防验收需要的相应的产品资料和施工说明等。
6.5乙方负责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存放。运输保管过程中设备的损失以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6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6.7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8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10乙方负责该工程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维修工作,经检查属设备自身原因,所有费用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免费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7、其他
7.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7.3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质保期到后自动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
二、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乙方自行收购所得,保证质量合格,无毒无害,无硫熏,无霉变,保证符合规格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号及质检报告,符合我国关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交提货地方、时间、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采取:口乙方送货上门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应该保证在按下表所列时间及数量向甲方按时、足量交付本合同项下列产品。
1、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则乙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的产品安全,如甲方采取自提的方式提货,则乙方应保证将产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运人。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运费承担及运输方式:运费由方支付,采用运输方式。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口现金口支票口电汇口其它
2、结算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口当天结算口7日内结算口其它天内结清 (粗体部分为备选内容)
3、结算方式及期限: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下单,并将%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甲方再将剩余%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验收及异议期: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产品所有权: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所有权自乙向甲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所有。
七、产品风险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
八、侵权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或垫付赔偿责任后,乙方应向甲方全额清偿甲方所支付或垫付的赔偿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返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行收购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货。
2、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乙方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返还预付款;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退货,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款,并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乙方延迟交付产品的,则如该产品价格上涨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如遇该产品价格下降时,则甲方有权按照该产品下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购。
十、免责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甲方企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分立、合并、解散、破产、产品升级、产业调整等)导致停业,致使甲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2、
十一、填写本合同中的可选项目时,可在相关选项前的□中划√予以确认,每组选项只可单选,多选无效。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人民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对上述免责条款乙方已经完全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无需甲方进一步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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