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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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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1

  发包单位:宁波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

  分包项目名称:

  分包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确保工程项目部环境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保证

  1、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按照分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产及现场人员临时生活设施或条件:

  5、负责对乙方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督促其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6、对乙方进行环境安全总交底,使其现场人员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现场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并督促乙方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护品、安全设施进行进场检验和安装使用验收。

  8、有权对乙方提出环境安全要求,对乙方作业场所、生活设施等区域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环境安全检查,并督促其及时整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冒险蛮干的行为,有权勒令停工整改。甲方项目部归档出具的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

  9、甲方各级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并视事故等级,协助或参与对乙方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部作为基本填报单位,统计、报告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1、加强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责任和保证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严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协议中规定的环境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遵守甲方各项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施工安全向甲方负责。

  4、现场负责人经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已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做好对进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6、保证在分包施工期间不录用未成年人和童工从事生产劳动。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指女性)才准现场住宿。

  7、为现场人员配备相应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在分包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施工、生产必备的机械设备。

  8、对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批。

  9、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

  10、定期和经常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场所和临时生活设施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和环境隐患。

  11、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和认真地组织整改。

  12、及时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分包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并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要求甲方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协助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3、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技术台帐资料。

  14、服从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三、其他约定

  四、处罚措施

  1、甲方对乙方实行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证金比例及保证措施。

  2、甲方对乙方违章违纪、冒险蛮干、危害现场施工安全的行为,可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约定处以罚款。

  ⑶ 赔偿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

  ⑷ 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因素导致安全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乙方人员对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禁示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变动。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上述设施、标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本协议经甲乙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时效。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法人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1

  安全责任指标:

  1、员工必须执行“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三级”(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地清洁。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定期参加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促进今后的安全工作。

  7、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9、认真执行交制度,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完好。

  10、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11、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1

  甲方:学校

  乙方:某某 (车型: 车牌号: 驾驶员:)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职责:

  一、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园)长是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学生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学生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学生车运营资格。接送学校学生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学生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对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等违规运营行为,学校要及时制止学生乘坐,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要向交警部门和当地进行汇报,并落实整改措施。

  3、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学生。

  4、实行专人跟车护导。学校要指派专人全程跟车,了解路况及车辆安全行驶情况。维持运行途中的学生乘车秩序,监督乘车学生保持车内卫生。

  5、监督接送学生车辆时速在安全系数(40公里)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6、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学生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学生车资格。

  8、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每台车、每批次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9、学校将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于乘坐学生接送车辆的学生,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交警中队、中心初级中学、交管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要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组织车主及驾驶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树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经验介绍,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落实整改措施。

  五、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七座以上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2、接送车辆检测实行半年一次强制检测,即每学期开学前检测一次。

  3、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学生的车辆。

  5、承运人(驾驶员)与被接送学生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学生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驾驶员)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驾驶员)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驾驶员)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学生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学生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每小时40公里)、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11、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必须有“接送学生专用车”的标识。

  12、承运人如有违规,发现一次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作一次违规记录,违规记录达三次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即由会同相关部门及学校取消该车的接送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接送学生的业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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