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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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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定期利用教职工例会、班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定期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各班班主任要随时提醒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关于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活动分析:

  小班年龄阶段的幼儿,具有活泼好动、好奇、模仿力强等特点,是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群体。虽然他们出去一般都有成人监护,但稍有不慎,就会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甚至酿成悲剧。小班幼儿即将升入小学,独自穿越马路、独自活动的机会增多了,孩子们虽然对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略知一二,但对其危害程度了解不够。通过此次活动,幼儿了解了交通安全标志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初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提高了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活动目标:

  1、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认识几种常见的交通标志,了解交通安全标志与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

  2、学习基本的指挥手势,懂得手势的意思。

  3、在游戏活动中体验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活动准备:

  物质:

  1、制作介绍常见交通安全标志的课件。

  2、组织幼儿自带小自行车、书包,自制方向盘。

  3、将场地布置成马路十字路口的样子,停车场标志、自行车标志。

  4、与交警联系好,邀请前来讲解。

  5、音乐磁带,多媒体设备(搜索flash动画)。

  心理:观察马路上的交通标志。

  活动过程:

  一、导入创设情景,引起幼儿的兴趣。

  师:小朋友你们看, 这里有斑马线、栏杆,这里象什么地方?(马路)我们就来看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谁看得最仔细。

  二、展开(一)观看情景表演,引起幼儿思考(注意提醒:又发生了一件事情)问:"刚才你看到了什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危险事情的发生?""你想对他们说什么?"小结:多么危险可怕的事情,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二)认识信号灯标识及几种常见交通标志

  1、认识信号灯,说说信号灯的作用。

  师:在生活中,很多马路上都有信号灯,信号灯有几种颜色?它告诉我们什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2、模拟游戏,体验信号灯在交通中的作用。

  师:我们来个做游戏,《遵守规则的小司机》。男孩扮演小司机,女孩扮演小学生,看信号过马路。交换角色再次游戏。

  小结:小司机们真遵守交通规则,相信平安一定会伴随你们。

  3、播放课件,认识几种常见的交通标志,了解交通标志与人们生活的关系。

  师:在车辆穿梭的马路上,除了信号灯这个交通标志外,还有很多交通标志。今天刘老师就带来了几种,你们想看吗?根据不同标志,提问不同问题。 问:这是什么标志?看到这个标志,我们要怎么做?

  归纳:

  ⑴ 指示标志:在蓝底色上画着不同的白色图案,是指示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指示标志,就告诉人们可以做的事情。

  ⑵ 禁止标志:在红色圆圈里画着不同画面或符号,有一条明显的红斜线,是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它们共同的名字叫:禁止标志。禁止标志就告诉人们不能做的事情。

  ⑶ 警示标志:在黄色三角形里画着不同的画面,用来提示人们对某些不安全因素要高度注意,这叫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就告诉人们此处危险要注意,要远离。

关于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乡镇或本单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桂阳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任指挥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任副指挥长,县办、县应急办、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桂阳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等有关情况。

  2.2.2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督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

  2.2.3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应急办: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联络协调、调度、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县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县监察局:参与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行政监察规定及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渎职失职、违法乱纪行为;

  县安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县、县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在必要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

  县卫生局:组织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2.3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理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打捞抢救组:由县安监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海事处及当地乡镇制定处理打捞措施和抢救方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必要时请专业打捞队进行打捞。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抢救伤员,由县、交通局和当地乡镇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维护秩序及打捞人员的保卫工作,疏散其它船舶及围观人员,确保打捞、抢救人员顺利工作,做到水陆交通畅通无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组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办、县安监局、县、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县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县、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3.应急响应

  3.1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当地、当事人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重特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报告。

  3.2救援程序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

  3.3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最迟不能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县。县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乡镇动员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

  4.责任追究

  4.1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1.1不按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预案的;

  4.1.2对已发生重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1.3拒不执行命令或违抗指挥部命令的;

  4.1.4阻挠抢救人员调用物资和占用场地的;

  4.1.5贪污、挪用抢救物资和资金的;

  4.1.6哄抢国家和个人财物的;

  4.1.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1.8阻碍事故处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4.1.9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4.1.10对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

  5.奖励

  经县同意,对在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事故应急处理、抢救工作中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以人为本,先人后物,减少损失。陇川县地方海事局制定水上交通应急处理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通力协作、迅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成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祥云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副组长:许洪达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罗相道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副

  闫峻豪 陇川县地方海事局

  成员:王丽燕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刚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综规股长

  陈鸣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计财股长

  冯发荣陇川县交通运输局技术股长

  刘宗跃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路政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海事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闫峻豪担任。

  领导小组应督促各单位、乡镇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由乡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具有专业技能的安全员、专(兼)职安全管理员组成,并成立一支负责应急救援的抢险队伍,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通讯、供电、后勤保障的设施及人员,满足现场。

  二、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启动所有适当的应急程序和措施,提供必要的人、财、物资源。

  2、督促各有船单位、个人根据陇川县地方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相应措施,并负责落实。

  3、安全事故或紧急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和指挥、实施应急抢险工作,并逐级上报相关情况。

  (二)属地单位、县乡镇制定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理日常工作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考核兑现。

  2、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及时控制险情蔓延,事后对事故发生进行全面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3、事故单位应积极妥善地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三、事故划定和预案启动

  (一)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组织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含失踪)3人以上的;

  2、发生水上爆炸、污染、碰撞和沉船等严重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二)当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符合以下条件时,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成员应赶赴现场直接参加救援、抢险和调查处理:

  1、一次性死亡人数3人以下的;

  2、发生碰撞和沉船等事故的;

  3、事故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

  以上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向领导小组、当地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应立即启动本部门相应级别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积极开展施救工作。

  四、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1、接警后,进入响应工作程序,组长要过问事件并亲自到第一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将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当地社会的稳定。

  2、要求各单位应急处理机构要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并按程序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报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二)监督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发现、接到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五、制度与管理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督促各单位、乡镇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及船员、渡工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奖惩,总结成绩,找出并改进不足,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教训,进行整改。

  (四)在应急安全事故处理工作中不得相互推诿,耽误时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一经查明将严格追究其责任;构成严重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单位、渡口,按照《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六)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小组人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应当由现继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乡镇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保安和教师值班,学生出入校园必须要有请假条。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政教处、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政教处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各班选出一名交通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政教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政教处该报案的立即向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政教处。

  6、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政教处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政教处专人处理,并及时上报。

  7、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施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处、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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