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厅字〔20xx〕号)和《xx、xx省关于印发〈xx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字〔2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一体化发展要求,深入学习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一体推进,深化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三大”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发动、扎实推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美好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我县作为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到20xx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改造提升卫生厕所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22个乡镇长效管护体系全面建立并正常运行,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乡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集镇、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及有条件的自然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二、扎实推进“三大”
(三)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农村改厕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改厕方案,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完成21200座左右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执行标准,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成熟实用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鼓励季节性缺水地区推广使用节约适用的冲水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
(四)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五)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8个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优先治理长江、二郎河、凉亭河、黄湖、泊湖、大观湖、龙感湖等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行动,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台账,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全面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七)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以“村户集中、公司集转、市县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集中或分散式农村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漏液处理设施,确保垃圾渗漏液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PPP公司的日常管理,提高市场化运行管理水平。
(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按照《xx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广“生态美超市”。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利用。鼓励各地采取有偿回收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内建设。
三、深入推进“三大行动”
(九)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完成所有应编村的村庄规划审批,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庄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
(十)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突出徽风皖韵,体现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建设451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4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2个以上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乡镇。鼓励整乡整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有序推进县乡村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800公里,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围绕生态宜居,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采用乡土树种、乔灌花草等进行绿化。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7个。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建筑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
(十一)深化“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以“清理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支持一批畜禽养殖大乡(镇)提升养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一批种养结合试点乡镇提升畜禽液态粪肥还田水平,支持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和畜禽粪肥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预算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
四、建立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
(十三)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广明光“陆郢模式”、南陵“四自一提模式”,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或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十四)强化群众主体作用。鼓励各乡镇、村在修订村规民约过程中将村庄环境卫生等内容纳入其中。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将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村镇建设。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和积分兑换等活动。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县、乡(镇)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乡镇、村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积极开展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建设。
五、加大支持力度
(十六)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投入保障体系。继续争取预算内投资,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县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乡镇要逐年加大投入,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乡两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引导性银行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力度。
(十七)完善性保障。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各地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十八)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抽检。
(十九)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创新,列入县级科技计划指南。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化建设,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六、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和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落实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要做好上下衔接、县内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和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伍。将国有农场、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督促各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十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优先安排“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避免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总结经验做法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环保督察范畴。加强督促检查,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制定县级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xx年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直接挂钩。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实施督查激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乡镇和村,进行通报表扬。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根据十堰市“三城联创”指挥部《关于十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开展物业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美化居住环境,更好地推进全市物业小区三城联创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以和“三个代表”重要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卫生、优美的城市居住环境为目标,在我市城区物业小区大力开展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为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三城联创”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此次物业小区环境整治主要围绕环境卫生、绿化养护、亮化美化、规范管理等内容进行。
(一)搞好小区环境卫生,净化小区环境。
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单元楼道按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保洁,但最低必须做到每日清扫一次道路、广场、楼道等公共部位,擦拭一次楼道扶手、大门、信报箱、配电箱、电信箱、消防箱等公共设施,每季度擦拭一次楼道共用窗户。基本达到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污迹;楼道门窗无积灰,目视基本清洁;白天雨雪停,1小时内组织清除主干道积水、积雪;喷水池、人工湖无漂浮物;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私种蔬菜等现象;除“四害”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绿化养护,搞好绿化美化。
绿地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基本无裸露;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
(三)加强小区管理,创造良好生活秩序。
小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经营门店无出店经营和乱设摊点现象;小区广告牌、宣传牌设置不凌乱,无破损、歪斜,版面整洁;排水、排污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积极协助和配合市城建规划部门拆除小区内乱搭乱建房屋;协助社区居委会对小区内违章饲养家禽进行清理;协助市环保局等部门清理影响居民生活的油烟、噪声污染;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四)做好亮化工作,美化居住环境。
重点是临人民路、朝阳路、柳林路、车站路、北京路、东岳路、汉江路、公园路、车城路的居住小区,要按照市要求落实亮化工作。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按照市亮化要求,保证亮化时间;未落实小区亮化设施的小区,物业企业要积极协调开发企业,确保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确定服务等级,并在小区物业服务办公室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制定和完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日常保洁制度、绿化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制度、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市房管局按照《十堰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按月进行考核并通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易反弹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二)基本原则
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引导,群众主角;统筹谋划,分档整治;内外兼修,标本兼治。
二、主要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以村为单位,持续开展“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各村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集中整治活动。(牵头部门: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二)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
1、清理“蓝棚顶”。对于农民群众搭建的功能设施性质的“蓝棚顶”,可采取改建坡屋顶等方式进行风貌塑造。对于私搭乱建的“蓝棚顶”,逐步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2、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开展摸排,引导房主进行归整。在充分尊重房主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农户对破旧房屋通过流转、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等多种形式加以盘活利用。(牵头部门:镇规建办,责任单位:各村)
3、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动员农民群众自行清理房前屋后、室内外的各种杂物,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将柴草码放整齐,杂物摆放规范整洁,实现庭院内外物品堆放整齐、整洁有序。(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镇安监办,责任单位:各村)
4、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引导农民群众对田间地头乱搭乱围的围栏、围档等统一进行清理、规范,及时规整废弃瓜果架、大棚架等。回收利用田间地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农药、肥料、饲料等包装废弃物。(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姜家供销社,责任单位:各村)
5、清理管线“蜘蛛网”。逐步梳理规范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的有线电视、通信、电力等管线。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管线规范入地,需架设外露部分采取归类捆扎、贴墙、穿管等方式进行规整。(牵头部门:镇文化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6、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入爱国卫生运动,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继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突出清理死角盲区。进一步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部门:镇社事办,协同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三)进一步打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全面开展以“村村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为主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在全镇各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系列活动,确保以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活动时间1-6月。(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
1、加强对姜家镇“十黑大院”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高质量完成建设内容;(牵头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蔡家寺村)
2、全面实施完成申报获批的“20__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牵头部门:镇,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村)
(五)加大先进典型成果及相关活动信息报送力度。
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及时向镇宣传办报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成果和相关活动信息,由镇宣传办整理后及时向相关媒体推送发布。(牵头部门:镇宣传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统筹推进,镇相关职能部门、镇属相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各村“两委会”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细化落实措施。坚持统筹部署、协同推进,镇市政中队负责垃圾箱桶配置管理及垃圾箱垃圾清运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散落垃圾捡拾及入桶入箱工作,各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巡查和督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全镇继续增设9名(其中:文石村、蔡家寺村各2人,其余5个村各1人)专职人员负责村庄、院落保洁、宣传、监督等工作,镇按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到村,全年共需资金10。8万元。
(三)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明确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义务,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适时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问题反复反弹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观摩交流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村与村之间的观摩交流检查活动,形成比学敢超的良好氛围。建立群众事群众干、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机制,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筑牢广泛、直接的监督防线,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核查整改群众反映问题。
四、考核评比机制
(一)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从20__年3月起,在镇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每季度镇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二)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为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激励作用,建立季调度、半年通报制度。
1、将各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每月专项考核内容,每月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实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镇有关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将对在建卫生厕所使用情况、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村容村貌提升工作、农业生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扣除属地村100元/次的考核经费,扣完为止。区级及以上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和督导中被发现存在的问题导致被批评和影响考核排名时,直接取消当月属地村的考核经费。
3、各村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镇对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姜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办法
为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广大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充分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比对象
全镇7个村所有常年在家农户,以户为单位开展示范评比。
二、评比内容及标准
围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一改”“五清理一活动”“五化”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提出的“五制”工作法、“三字经”“五字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最美庭院)主要包括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庭院适度美化,即:
(一)“见”。前庭后院干净整洁,庭院附近沟渠、塘坝、道路干净卫生。不见蓝棚顶、不见残垣断壁、不见垃圾、不见污水横流、不见乱搭乱建乱牵乱挂。
(二)“三整齐”。室内:家具家电、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蛛网;室外:生产工具、农用物资摆放整齐,柴草堆码整齐;厨房:锅铲碗筷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
(三)“三规范”。规范改造卫生厕所,无臭味、无蝇蚊、无溢流,粪坑密闭加盖不外漏;规范圈养家禽家畜;规范改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适度绿化美化房前屋后。
(四)规范处置建筑废料。规范处置建筑废料的清理、清运、处理,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评比方式
(一)村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从20__年1月起,各村建立定期评比的长效机制,在全村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每月开展一次示范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庭院”和“宜居人家”,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各村要统一设置人居环境整治公示栏、公示牌,每月评比结果要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镇级评比。
(二)镇每月开展一次评比
由镇农服中心牵头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规建办、生态环保服务中心、督查办等),参照全区评比内容及标准,每月开展一次评比,评比一定数量的“宜居人家”和“宜居院落”,适当予以物资或精神奖励。
(三)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
1、镇每季度推荐部分“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参加区示范评比,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统一授牌并发放物资奖励。
2、评比程序为:符合条件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由村向镇申报→镇初审,在镇村驻地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申报→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抽查复核,组织评定“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
3、每个村每季度申报“宜居院落”不超过1个和“宜居人家”不超过3个,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评比标准,优中选优。
四、考核评比要求
(一)制定评比标准。各村要参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评比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评比办法,并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农户参与度、知晓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评比工作。村社干部、党员等家庭要带头参加评比。各村每月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村民代表会议等开展示范评比活动,适当发放香皂、肥皂、洗衣液、牙膏、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
(三)强化宣传督导。各村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组荣誉,共建美好家园。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村示范评比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每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挂牌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复评。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五)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比奖励专项资金。设立10000元作为全年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户评比专项资金,用于每月评比的“宜居院落”和“宜居人家”进行物资奖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转发<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亿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困难和问题。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三、行动原则
县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领导下,县(市、区)抓落实,强化县级和主体责任,明确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少数民族村可以缓搞或不搞。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汤山农贸市场是全街道最密集的人口车货集散地,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街道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农贸市场周边街巷环境的现状,我们将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整治背街小巷,为群众提供便捷舒适的购物环境。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张正佳任组长,副主任丁强任副组长,汤培富、王桂生、刘训进、张凤峰、李巧英、刘兴凤任成员。
二、整治内容
(一)市容秩序:对农贸市场街巷环境进行清理,取缔市场商户非法占道经营、乱摆乱占行为;清理店外牌(灯箱);按照规定拆除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盖的各类违章建筑;疏通市场周边的消防通道,取缔影响市民生活环境的经营户小吃摊等脏乱点。
(二)环境卫生:组织人员对市场三个大棚进行全面清理,尤其是肉类和鱼类大棚路面油污的根除;清理前期雨污分流施工后余留的各类工程垃圾;更换路口破漏垃圾桶和窨井盖;清洗“牛皮癣”和墙体“涂鸦”。
三、实施步骤
部署动员(10月26日——10月31日)分析当前农贸市场及周边背街小巷管理现状,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找出问题源头,针对性制订专项整治方案,研究下步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宣传环境整治相关管理规定,细化定人定责,突出“钉子户”、“邪头户”难点对象的查处。
集中整治(11月1日——11月30日)分批次对市场管辖门面房、棚区摊位进行“瘦身”整治,严厉制止占道经营、门(摊)前堆放杂物等溢摊行为;对路面卫生进行“洗脸”除脏整治,增置大型号垃圾桶,更换破旧窨井盖和路牙;两侧停车场及十字路口增设交通劝导员,疏导过往车辆和规范停车场管理秩序;店面招牌拆旧换新,统一大小和位置,清除安全隐患。
巩固提高(12月1日——12月31日)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强化定人定责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管理台账,对所有经营户建档监督,突出管理成果的良好延续性。
四、建立市场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
要做到把背街小巷整治与经常性的`日常监管相结合,克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落实定人定岗普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克服“遇蛮服软”、“人情管理”等不负责行为,各自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长效化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重视整治中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整治技巧,讲究方法,避免矛盾激化。
2、对整治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寻衅滋事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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