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总工室(工程)
指标项 指标定义或说明 对城市公司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给予指导。处理不及时对项目进度产生重要影响的, 因方案优化节约成本 对各阶段、专业合同和图纸技术要求均应组织技术交底,并工程技术交底 完成会审纪要上报总工室备案,如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的审查状况 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可操作性较差,或对成本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对工期控制不利,或对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 大面积施工前需做到样板先行,如有违反或工作不到位 对现场施工单位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管理、检验资料监督不到位 材料/设备进场前报验手续齐全,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如有违反或工作不到位 对承包单位在工程材料或工序上出现的严重作假行为,未及时发现或未按合同及时进行处理 计分方式 相关责任人-5分。 相关责任人加5-10分。 数据来源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状况 方案优化经济性评价 战略运营中心/总裁办 战略运营中心/总裁办 工程-2分,工程副总-1分 城市公司工程和分管副总-5分,总经理-3分 样板间或样板段管理 施工“三检”管理 工程-3分,工程副总-5分 直接责任人及工程-2分 直接责任人及工程扣2-5分 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材料/设备管理 总工室 直接责任人、工程和工程副总-5分 每发现一处,城市公司工程和分管副总-10分 按图施工验证 发现未按图施工的位置数 重大分部工程验收 重大分部工程验收未通知地产总工室,或地产总工室不同意工程、工程副总-1分 验收就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在接到巡检通知三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待查的资料,不配合或未按规定召集相关人员到场的 工程和工程副总-2分;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工程-5分,工程副总-5分。 工程巡检 在接到总工室《项目巡查报告》工程和工程副总-1分/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质量天; 问题整改回复表》,未按规定时限上报 工程和工程副总-5分;连续两次或半年内出现三次评分不及格向平台建议撤换工程副总及相关责任人 工程和工程副总+5分 工程部年终不得参与评选优秀团队,城市公司工程副总、城市公司工程不得参与其他个人评优 巡检得分≦59分 季度排名连续二次或年内累积三次排名位于第一名 年内连续三次或累积五次检查评分排名在最后一名 现场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工程副总-3分 每出现一次一般安全、质量事故 现场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各项目工程一级节点完成率﹤85%, 工程、工程副总-20分、总经理-10分、总工室主任-5分 总工室相关责任人-5分,主任-3分,工程、工程副总-5分 总工室相关责任人+5分,主任+3分,工程、工程副总,+5分 直接责任人-1分/个,工程和工程副总-1分/个, 工程、工程副总+10分;总工室相关责任人+10分,主任+5分 招采中心 安全文明管理 各项目工程一级节点完成率≧95%, 战略运营中心/总裁办 根据项目进度,影响关键线路上的节点(除里程碑、一级节点及二级节点以外)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 项目年度工程计划完成率达到100%(以录入ERP的主项计划为依据) 工程合同后评估 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没有进行合同后评估的,工总结经验,为供应商评估和招标部门提供依据,程及分管副总、总经理提升项目公司工程部的管理水平。 -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