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文化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刘燕凌
摘要:儒家文化中的孝文化是中国社会的特色传统,它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在我国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转型期,我们该如何看待传统孝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地位与价值,如何解决旧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突,如何在碰撞、磨合中重建当代的道德文化,重塑我们时代的伦理精神,其实正是每一个中国人所面临的道德选择,批判地继承封建孝道思想自然是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儒家;孝文化;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11)01—0054—04
孝道在整个中国伦理思想史中一直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孝被看作“百行之先”、“为仁之本”,它已经深深地植于中华民族每个成员的内心深处,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行为习惯。孝是支配中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及至今日我们身上仍然有儒家孝道思想的深深烙印。今天的中国正进入老年社会,从目前的社会现状出发弘扬孝道,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孝文化的内涵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孝文化一直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处于“百善孝为先”的领导地位,被看作是人之善性的根源。
“孝”在其数千年的发展中,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善事父母”·。《诗经·尔雅·释训》认为“善父母为孝”。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这个解释是以“孝”的小篆字形为依据的。许l真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所从之“匕”字,和“子”字组合而成。从中国古文字的构字原则来看,正是老子相承、善事父母的意思。自古以来,孝就被看作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与美德。《孝经》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现代《辞海》的注释则是:①古代的道德规范。儒家指养亲、尊亲;②指居丧。如守孝等;③指保育。古人认为,“孝”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回报,叫做“慈乌反哺”:父母给你生命,所以你要善待父母之生命;父母宁愿自己挨饿受冻,也要让你吃饱穿暖,所以你要照顾父母之温饱;你在父母怀抱有三年时间完全不能自立,完全依赖父母而生存,所以父母死后你要守孝三年。因此,“孝”是为人的基本道德。
二、儒家孝文化的历史作用
马克斯·韦伯曾把中国儒家伦理与西方教伦理做过比较分析,他认为中国人“所有人际关系都以孝为原则”。在汉文化圈,孝亲敬老的道德观念不仅存在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而且就像血溶于骨髓一样溶于民族意识,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乃至美德,被社会所公认和奉行。孝亲意识的长期延续,形成了中国从古至今的传统社会心理,其有利和不利的方面都是显而易见的。积极的方面是孝文化包含的亲亲、爱人、爱家、爱国和注重品德修养等内容;消极
的方面是形成了人们绝对服从的奴性,个利与自由意识淡漠和缺乏勇于创新、冒险进取的精神。
(一)儒家孝文化积极的一面
1.孝文化提倡“侍亲睦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孝文化强大的社会稳定作用首先表现为以孝侍亲,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的基本关系,上慈下孝是家庭最基本伦理规范,它能保证是子妇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父母在子女的赡养下安度晚年,维护着家庭关系的稳定。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促进社会的稳定。
由家及世、推已及人,以孝促进形成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长期以来,由于孝道的约束,中国人养成了温顺、礼让、兼爱、热爱和平的性格,在孝道伦理规范生活中,人们习惯于家庭的天伦之乐,追求平静祥和的生活,反对斗争,反对社会动荡,渴望和平。这在客观上促进了人们之间维持良好的社会关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2.孝文化促进了中华民族团结,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作用。孝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文化纽带。孝的观念在中国不仅起源早,而且是最早进入家庭的伦理规范之一,有着深厚而广泛的历史文化积淀。孝文化传播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经过长期演化发展,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影响根深蒂固,深深植根于中华大地,是塑造民族心理和国民性格的重要因素,成为区别于其它民族的显著特征。
孝文化作为共同的文化纽带,培养了中国人民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由于在古代社会孝亲意识衍生出忠诚精神,由于对家庭的爱上升为对国家、对民族的爱,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就有着强烈的爱国主义传统。杜甫“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豪情,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壮志,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抱负,鲁迅先生“不在沉默中爆发,就会在沉默中灭亡”的呐喊,都是崇高爱国主义精神的写照。
孝文化塑造了中华民族精神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和核心,是塑造民族精神的最重要因素。蕴含于传统文化之中的中华民族精神就是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之上产生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中华民族历史愈悠久,中华传统文化愈丰富,中华民族意识和情感就越强烈,中华民族精神就越伟大,中华各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就越强大。
(二)中国孝道文化消极的一面
同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一样,中国孝道文化的历史作用,也是积极的一面与消极的一面并存的。
众所周知,中国西周时期建立起来的完善的宗法制度是“孝”产生的土壤,可以说孝文化从一开始就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孝”的确对家族和谐和社会稳定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它为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阶级统治的武器,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汉代提出的“以孝治天下”的思想,其实质就是为了削弱阶级对立,缓和阶级矛盾。封建社会对“孝”的大力推广和表彰,在促进了孝文化传播的同时,也使得有关“孝”的评判标准完全被控制在了统治者的手中,尤其是那些对过于极端的尽孝方
式的宣传,极大地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扭曲了人们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例如,晋人郭巨,因家境贫困,而妻又生一子,担心抚养儿子会影响供养母亲,就决定“埋儿奉母”。虎毒不食子,郭巨竟然要活埋自己的亲生骨肉,这种孝也实在残忍。还有曹娥,其“父盱于江中溺死,不得其尸骸。娥年十四,乃沿江号哭,昼夜不绝于声,旬有七日,遂投江而死”,如此不珍视个人存在价值,这种孝也实不足以效仿。然而在历代列女孝子传中,类似这样“愚孝”的事迹却不绝于书。
同时,“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的纲领的提出,也暴露了统治者的阶级本性。事亲与事君相混同,孝由此得以全面政治化,并成为维护封建统治长治久安的社会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可以简单解释为,君能够对臣提出作为人父对人子的同样要求。这在助长统治者气焰的同时,也使得君权得以无地膨胀,后来又经过历代统治者对“孝”的不断强化,终于使孝在宋代以后走向了极端化、化。为了论证“天下没有不是的君”,就说出了“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最后竞提出了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观点,其精神实质已经背离了传统儒家的孝道原则。孝本身的血亲关系,已经扩大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关系,这种被统治者硬说成父子兄弟的人伦关系,一方面掩盖阶级国家的实质,另一方面也扭曲了孝道的本意,是对孝概念的偷梁换柱。
随着近代社会人文观念的兴起,这种忽视个人存在、扭曲人性的孝道观,必然会受到新思潮的鞭笞。1840年鸦片战争后,我国的宗法家族社会结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统治阶级费尽心思所维护的孝道观随之动摇,之后的辛亥和五四运动更进一步加速了中国宗法家族社会的解体和公民社会的生成。在这个时期,传统的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伦理受到了严厉的批判,这种批判从封建的家长制开始,与之如影随形的孝文化自然不可避免。或许是因为矫枉必须过正,中国近代社会思想家们没有细致地对传统孝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进行取舍,而是积极致力于对儒家的“孝”观念的全方面的否定和批判。1949年,新的社会制度的建立彻底宣告了家长制时代的结束,中国传统孝文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家长制的殉葬品。
三、儒家孝文化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我国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转型期,如何解决旧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突,如何在碰撞、磨合中重建当代的道德文化,重塑我们时代的伦理精神,其实正是每一个中国人所面临的道德选择。审视过去,观照未来,批判地继承封建孝道思想自然是一项重要任务。
(一)孝道在当代社会不大可能再有传统社会那样的首要地位
社会生活、社会结构变了,社会不再是家族社会,而是公民社会;我们不再是子民或臣民,而是公民。我们不仅要在家对父母尽孝,而且要对社会、团体、人民、国家尽忠、持敬、尽责。我们也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把孝泛化了,似乎孝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要让孝回到其家庭道德的本来和应有的地位,其合理性就是在家孝敬父母,但同时在社会上要尽职尽责,这两者有联系,但不是一回事,要避免以孝代替一切,比如能当孝子未必是一个好官。现代公务员要有其相应的技术性训练、专业性知识以及管理能力,我们不能再以古代的“举孝廉”的形式来选官,也不能再有“求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的思想。在现代社会,公与私应分清楚,孝的合理性只能是存在于家庭之内的亲情关系中,不要再将它政治性泛化。
(二)在现代社会弘扬孝道有利于家庭亲子关系的和谐,有利于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
现代中国社会,虽然人们的生产、交往活动的很大部分已经不再集中于家庭之内,但家庭关系与家庭生活仍然是中国人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和生活单位,现代中国的绝大部分人仍然有着非常深厚的家庭情结,亲子关系的和谐价值仍然为人们所珍视。虽然现代亲子关系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虽然也要倡导父母应慈爱子女,但仍然要大力提倡孝这一传统美德的合理内核,即要孝敬父母。我们要在道德建设过程中,通过学校、单位、社会等各种途径,对公民进行孝的传统美德教育,从而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和睦的家庭关系,只有家庭和睦,才可以促进社会和谐。
生产力水平影响和制约着人口的结构和生存质量。就目前看,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落后,经济基础薄弱另外,老年人口多,社会公共福利事业不发达,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国目前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号称“世界老年人口大国”。据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增加到32845万人,占世界老年人口总数的26%。到那时世界上每4个老年人中就有一个中国老年人。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做到老有所养是我国今后面I临的重大课题与挑战。现阶段,城市居住的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基本能靠社会给予解决,但农村养老问题在解决起来还是一大难题。
目前,农村还采取的是家庭养老的方式。所谓家庭养老是指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对患病老人提供医疗费和护理等。我国农村有70%的老年人口,他们的生活保障能力较低,绝大部分要依赖家庭成员的扶助而安度晚年,他们不仅需要物质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因此,在建立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老年供养体系的同时,必须大力倡导善事父母,赡养双亲的传统孝道,尤其体现在中国农村,弘扬孝道是目前更为现实的选择。
(三)弘扬传统孝道,有利于培养现代中国人的道德责任感,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
如果抛弃了传统孝道的政治功能,那么,孝作为人的伦理责任心的源头和实践道德的首德,这一内在机制在当代社会的道德建设中并没有改变。确实,人最早接触的人际关系就是与父母的关系,人间的慈爱与呵护首先来自于父母,爱教会爱,人总是在他人的爱中感受爱,体验并形成最初的道德责任感的。因此,爱团体、爱社区、爱民族、爱国家的道德心与责任感,首先都是产生于爱父母的感情中。一个人的初始责任也是对父母的责任。人的道德成长正是把这种责任感不断地扩充、升华而形成了对他人及社会的爱与责任。在人的道德发展的青少年时期,一定要重视对其进行孝敬父母的教育。在中国文化中不太强调代际的与断裂,我们每个人不管年龄多大,只要父母健在,我们仍然是儿女,不能摆脱孝敬父母的责任。而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为人子女的身份,因此,要求每个人孝敬父母实在是培养公民道德素质的起点。传统中国之所以能把孝泛化,一方面是因为孝的主体是广泛的,另一方面孝作为道德的起点与内在精神即爱与责任也是有进一步扩充、升华的可能性,以至于从孝敬父母中可以升华出爱他人、爱民族、爱国家的社会责任感来,如对民族行大孝的意识,如视祖国为父母之邦的意识,如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的意识。
孝文化是中国社会的特色传统,它宣扬人性的真、善、美,塑造了中华民族精神和国民品性。儒学思想所提倡的孝道,不仅仅是一种通过行为表现人伦的道德,还是一种社会性行为。行孝者对社会公德负责,肩负着莫大的社会责任。继承弘扬孝文化精华,对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来源:《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