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有关事宜:
一、免费培训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持《求职登记证明》或《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援助优惠证》 ,且未享受过补贴培训的。
二、培训
程序:1.报《职业培训计划书》和参培人员名单,待批准后开始培训; 2.举行开学典礼
3.严格执行培训计划,接受上级监督
4.结业考试(培训终了前7日内,通知相关部门;结业考试试卷由我校自己出题;考试完后试卷送相关部门;计算机、服装、焊工等三个专业学员可在德阳市劳动局申请“职业资格评定” ;初次考证免费 )
三、申报补贴
原则:在何地培训,在何地就业局申报补贴。
资料:1.《德阳市职业培训补贴申报表(定点培训机构)》 2.《德阳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情况统计表》 3.《职业培训计划书》
4.《德阳市职业培训学员登记表》
5.培训合格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求职登记证明》或《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援助优惠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培训合格学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合格证的复印件
★若就业成功的,应持就业合同原件及用工备案相关表格材料到政务中心二楼就业局窗口进行用工备案。在申报补贴时,递交用工备案材料及就业合同复印件。
四、补贴金额
一类¥1000.00 二类¥600.00 三类¥300.00
1.一次性领取:培训合格且就业成功(以就业合同为标准)的,领取补贴金额的100%;
2.分段领取:培训合格但未就业的,先领取补贴金额的70%;待学员成功就业后,再领取剩下的30%。
相关信息: ★用工备案材料:
1.填写《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招聘简章》一份并加盖印章 ; 2.填写《德阳市录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印章,另备电子版;
3.被招用人员每人填写一份《德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求职人员建档登记表》 ; 4.被招用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或《求职登记证明》或《援助优惠证》的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原件。
★ “4050”人员:男性50岁、女性40岁以上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农村“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非农业户籍人员与农业户籍人员组成的家庭,其非农业户籍成员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条件,其农业户籍成员符合农村“零就业家庭”成员条件的,计为城镇“零就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