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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办班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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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严禁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

严禁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

(草稿)

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市教师“十不准”》和汶上县监察局、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暂行规定》(汶教体字?2012?32号)等文件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借机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和学校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 校: 承诺人:

2013年7月 日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诺内容做适当调整) 篇二:禁止乱办班承诺书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责任书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市教育局 《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要求和根据《南召县教育局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 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 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 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 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 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有偿辅导、 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 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 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 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

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本年度考核为不 合格,同时取消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 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 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 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 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3851142

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 (盖章) 章)

教师签字: 二 0 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篇三: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柳条乡中学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承诺校:柳条乡中学 篇四:治理乱办班承诺书

2015年暑期治理乱办班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办班问题,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向券桥乡中心学校郑重承诺:

1、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严禁有偿补课的各项规定,学校与教师签定责任书,要求教师向学校写出书面保证,对乱办班、乱补课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要切实履行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责,坚决制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或为有偿补课提供场地和设施,坚决制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举办收费的补习班、辅导班等或参与社会办学机构及他人组织的针对中小学生的有偿办班行为,确保我校无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课。 我要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教体局《方城县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发教辅资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接受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理。

承诺人:

2015年6月19日 篇五:禁止教师乱办班承诺书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目标责任书

根据、教育局以及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讲师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文件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

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本人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人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本人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本人绩效工资、直至取消本人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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