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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梅桥乡小学教师职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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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乡小学2011年教师职评细则

(试行)

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我乡今年小学高级教师评审细则试行如下:

一、成立教师职评领导小组: 组 长:高 超;

副组长:范玉光、杨韵成;

组 员:姜 锐、曹长武、田 锋、邱明文、魏丽娟、刘宗久、崔海卫。

二、评审细则: (一)、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满分10分。

(二)、区、乡质量监测成绩评分情况。

1、2010-2011学年度乡中心学校质量监测:基分为4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从基分减去2分,同科监测2次或2次以上的取平均名次,不同科监测两次及以上的,以名次靠前的计算得分(如果当年所任科目未被乡统一监测的,可上溯一年)。

2、2010-2011学年度区质量监测(加分因素): (1)、统考(毕业考试):第一名的加20分,每降一名次减2分,加至第10名。

(2)、抽考:取抽考学校数的三分之一名次,第一名的加10分,第二名的加8分,以此类推。

(3)、区特长展示,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给辅导老师加3、2、1分(累计加分)。体育等项目比赛参照特长展示加分。

(三)、上级部门奖励情况。

1、受市、区、乡嘉奖者,分别得10、6、4分;

2、受市教育局、区教育局、乡中心校奖励者,分别得6、4、2分(同年度不累计加分);

3、连续二年评优者,加2分。 (四)、教育教学检查情况。

在乡2010—2011学年度教育教学检查中,简报里每表扬一次,加0.5分(累计加分),区简报表扬每次加2分。

(五)、教研成绩情况。

1、获市、区、乡“教坛新星”或“教学能手”称号的,分别得

10、8、6分(不累计加分);

2、在国家、省、市、区、乡论文评选、发表或教研成果获奖的,依次加8、6、4、3、2分(不累计加分);

3、在区乡课堂教学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4、2分和3、2、1分;在市、区、乡承担公开课的,分别得6、4、2分(累计加分);

4、在省、市、区报纸、刊物、电视台等主要宣传媒体的新闻报道分别得6、4、1分(累计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六)、活动开展情况。在市、区、乡举行的各种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给辅导教师分别加10、8、6分、6、4、2分和3、2、1分。

(七)、教龄每有一年加0.4分,积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材料缺项或明显弄虚作假的。

2、近两年在区质量监测统考(含毕业考试)倒数5名的,乡质量监测倒数第一名的,取消申报资格。

3、不服从领导分配任务的。 4、违法乱纪的。 三、实施办法

按上级下发晋升职称指标,考核小组根据本细则料进行评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定数字上报,并公示。

四、本办法如与当年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文件为准。 五、本细则由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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