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灾事故主要分为四类:⼀般⽕灾、较⼤⽕灾、重⼤⽕灾、特别重⼤⽕灾。其中特别重⼤⽕灾是指⽕灾造成了30⼈以上的⼈员伤亡,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的了解下⽕灾事故等级划分的知识,希望对⼤家能有所帮助!
⽕灾事故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轻微事故,死亡0⼈,重伤0⼈,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般事故,死亡1⾄2⼈,重伤1⾄9⼈(包括急性⼯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事故,死亡3⾄9⼈,重伤10⾄49⼈,直经损1000万⾄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重⼤事故,死亡10⾄29⼈,重伤50⾄99⼈,直经损5000万⾄1亿,上报,省级处理。特别重⼤事故,死亡30⼈以上,重伤100⼈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处理。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项即可定性。其它不同⾏业还有相应标准:⼀、⽕灾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996年11⽉11⽇由、原劳动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灾统计管理规定》将⽕灾事故分为特⼤⽕灾、重⼤⽕灾和⼀般⽕灾三类。
1、特⼤⽕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的⽕灾,为特⼤⽕灾:死亡10⼈以上(含10⼈,下同);重伤20⼈以上;死亡、重伤20⼈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的⽕灾,为重⼤⽕灾事故;死亡3⼈以上;重伤10⼈以上;死亡、重伤10⼈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般⽕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般⽕灾。凡在⽕灾和⽕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员伤亡,列⼊⽕灾⼈员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灾发⽣后7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原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具体计算⽅法按的有关规定执⾏。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灾,所有⽕灾不论损害⼤⼩,都应列⼊⽕灾统计范围。所有统计⽕灾应包括下列⽕灾: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灾;(2)破坏性试验中引起⾮实验体的燃烧;
(3)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4)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具发⽣的燃烧(飞机因飞⾏事故⽽导致本⾝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6条规定,根据⼈⾝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般事故、重⼤事故和特⼤事故。根据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各类的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次造成轻伤1⾄2⼈,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1000元,⾮机动车事故不⾜200元的事故。
2、⼀般事故:是指⼀次造成重伤1⾄2⼈,或者轻伤3⼈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3万元的事故。
3、重⼤事故:是指⼀次造成死亡1⾄2⼈,或者重伤3⼈以上10⼈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6万元的事故。
4、特⼤事故:是指⼀次造成死亡3⼈以上,或者重伤11⼈以上,或者死亡1⼈,同时重伤8⼈以上,或者死亡2⼈,同时重伤5⼈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建筑⼯程重⼤事故等级评定
建筑⼯程重⼤事故系指在⼯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伤亡或者重⼤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者为⼀级重⼤事故:1.死亡30⼈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者为⼆级重⼤事故:1.死亡10⼈以上,29⼈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三)具备下列条件之⼀者为三级重⼤事故:1.死亡3⼈以上,9⼈以下;2.重伤20⼈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四)具备下列条件之⼀者为四级重⼤事故:1.死亡2⼈以下;
2.重伤3⼈以上,19⼈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