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伙食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建设有员工就餐场所即食堂,但甲方出于专业、卫生、便利等方面的考虑,不准备自己招聘食堂工作人员,故甲方特聘请乙方提供食堂伙食服务,乙方表示同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基本约定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员工和甲方允许的就餐人员提供食堂伙食服务,该食堂伙食服务包括早餐、中餐、晚餐和夜宵。服务标准为:中餐,晚餐,夜宵, 乙方准备 样菜,即 大荤, 小荤、 素菜(大荤肉定为1.5两/份,鱼定为2两/份,员工任选一样,素菜3两/份, 员工任选一样,共计三样菜),米饭随意,但需注意节约, 乙方每星期五附送就餐人员每人一份水果。
2、双方确定食堂伙食服务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服务费用为早餐每份 元,中餐每份 元,晚餐每份 元,夜宵每份 元,加餐另計。服务费用以每月1日至月底为一个结算周期,以员工刷卡或使用的甲方统一发放的饭票为结算依据。经双方核对无误后, 乙方开具.甲方 付款。
4、甲方无偿提供场地供乙方使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该水电费用不得超过每月水 元、电 元,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5、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承担提供食堂伙食服务的所有其他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提供服务所需的厨房设备、燃料、米粮、菜、水果;聘请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发放报酬、管理的责任;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二、相关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提供食堂伙食服务所需的资格(资质)和食品卫生安全条件,并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包括所有食品原料、食用油、调味品等)及餐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且对人体没有任何危害。
2、乙方必须遵照甲方提供的时间提供服务:早餐:6:00~~8:10,中餐11:00~~13:00,晚餐16:00~~18:00,夜宵23:30~~0:30甲方因临时生产之需要,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调整.但甲方需提前2小时告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安排。当餐点有不足之情況且乙方又不可以解决时, 甲方人员可自行采购同等数量、品质之食物,由乙方承担费用并从乙方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3、乙方所提供之膳食以打菜方式供应,当天菜肴不能重复,坚决杜绝隔夜菜。每餐用完餐后2小時內, 乙方应立即将菜渣等废物运离食堂。乙方负责食堂清洁(清洁区分为员工用餐餐厅,厨房及餐厅门﹑窗玻璃﹑水沟清洁)。
4、每餐菜色必須更换, 乙方会于每周五上午开出下周之菜单给甲方管理部人员,甲方可视需求將菜单內容作部份修改, 乙方若当日菜单因市场状况作修改时,需提前告知甲方。
5、乙方工作人员应依据规定体检(一般体检:结核病,A.B型肝炎,皮肤病,其他传染病等),并提供医院健康证原件送至甲方核对,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乙方不得雇用。同时,乙方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著统一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
6、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食堂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7、甲方现有一批厨房设备(具体明细见附件)作价 元卖给乙方,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种植,除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主动向乙方购买外,乙方所购买的任何设备均由乙方自行带走。
三、特别约定
1、甲方成立伙食委员会,并制定卫生检查表轮流安排人员检查、监督食堂卫生状况,即使提出意见供乙方配合改善。
2、如伙食委员会提出之相同改善意見3次未得到改善,则乙方确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伙食委员会有权就食堂伙食服务是否合格提交甲方员工表决,如甲方员工中超过70%的员工认为食堂伙食服务不合格,则乙方确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及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导致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或员工就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损失金额无法确定的,按影响天数,每天计算 元。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前述第二部分相关权利义务第1条规定的保证义务,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同时,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协议,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违约次数达到3次及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甲方员工若因食用乙方提供的膳食而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等意外,乙方应支付甲方员工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金额,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4、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因本协议到期或甲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撤出甲方
食堂并与甲方交接完毕。如乙方逾期撤出,则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每天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拒绝在场的情况下迳行清理乙方物品,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
6、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因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实现权利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甲方住所地管辖。
3、双方对本合同均负有保密义务。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4、本合同所载通讯地址为双方有效的联系地址,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或因解决本合同产生纠纷的文件经寄送本合同所载地址均视为送达。地址如有变更的,变更方应在变更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