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宿管会
材料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 章程(试行)
第一条 材料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在学院分指导下成立,隶属于材料学院学生会,以加强对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与大学生自我管理为目标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宿管会旨在加强学生宿舍园区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增强大学生在宿舍园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共同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区宿舍文化。宿管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创建安全、文明、温馨家园”。 第三条 宿管会工作由学生会分管副指导工作,宿管会三人,宿管会负责宿管会具体工作的开展,四人组成宿管会指导委员会,为宿管会工作决议机构,并及时向分汇报工作安排及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条 宿管会设立有楼长三名,每栋楼的管理小组组员宿管会招聘产生,负责本宿舍楼相关工作及活动的开展,以及考核本小组组员绩效等;设立有层长,由自愿报名、班级推荐、宿管会讨论确认得出,为宿管会中坚力量;每个寝室设有寝室长,为宿管会基层力量,负责本寝室卫生安全的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上级的工作。
第五条 宿管会会定期宿舍卫生及安全情况,每周一次汇总,张贴检查结果及整体情况汇总,对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发宿舍整改建议通知条;每月做一次整理,评选每月之星,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宿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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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达两次者,提出警示,达到三次以上期末便否决其一切奖励及党员申请。
第六条 宿管会不仅直接管理材料学院所有宿舍,同时受院直属党支部委托,借助宿管工作对全院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发展,对预备党员进行专项考核。根据宿管会工作报告,对于优秀班级,预备党员,奖助学金等各种奖励必须经过宿管会审批,并拥有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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