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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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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该物业管理部门和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二、开工当日起,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统一《施工进度表》、《施工标识牌》、《垃圾堆放处》,《半成品堆放处》,《成品堆放处》,《每日巡检单》在工地门口张贴统一宣传标语。

三、工地必须按规定配制灭火器,摆放在明显位置,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严禁打赤膊、穿拖鞋施工。

五、工地严禁生火做饭、严禁家属、非施工人员进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人。 六、工地中严禁饮酒、聚众、打架斗殴及其它违法乱纪活动。

七、施工用电要设立临时电箱,禁止违章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施工大功率电器。 八、施工用水点只能固定一处,严禁长流水,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现象。 九、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整齐、集中(油漆材料除外)。需留宿的工地,开工时,生活用品必须在暂未施工的地方集中堆放。

十、工地中应设立临时大小便设施,并由专人负责每日冲洗,保证无异味。严禁随地或利用排污管口大小便。

十一、施工中的施工人员必须在公司考核注册的,按规定配带工作牌,实行一人一证,临时施工人员可配带临时工牌,每工地不得超过三人。

十二、工地中所有施工图纸必须用夹板装订成册,并保持图纸完整,直到工地结束。 十三、高层施工严禁向外抛物,沿外窗、外阳台施工必须注意安全;严防物体坠落、严禁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在可能跌落的位置。

十四、在施工中对成品和半成品要有相应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半成品、堵塞管道(包括门窗、洁具、电器、家具、木地板等)。

十五、收工后,必须由专人负责清扫垃圾,装袋后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十六、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严禁不顾安全和设备的“野蛮施工”。 【施工队的考核考评方法】

一、 公司对工程队各方面和总体形象的考核。 二、 监理对工地的全面检查考评。 三、 工地形象、工程验收等级的计分考核。 四、 施工队与业主之间全面协作的评定。 五、 施工队与施工队之间相互合作的考核。

六、 完成公司和部门领导临时任务的考核。 【质量管理“六不准”】

一、 严格按图施工,不准随便更改。

二、 每一分项工程必须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工程。

三、 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互检、抽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 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项目监理必须现场跟班作业,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 五、 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施工现场使用。 六、 确保工程质量,不许野蛮施工。 【进场材料验收制度】

一、 材料进场,应与计划用量相符后验收,做到无计划、质量不合格、型号不符,不验收。

二、 主要面板材料,粘结材料,特殊材料在验收时应同时验收材料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

三、 防火板、地板按业主要求数量验收,同业主签字。 四、 做好主体框架材料、木质的验收。 【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制订下列管理制度:

一、 全体员工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共同把好质量关。 二、 严格按公司颁发的施工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 建立“三检制”挂牌施工,项目监理严格班组质量检查。 四、 实行分项、分步评级奖罚制度,奖优罚劣。 五、 若发生质量投诉,按不同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六、 严格执行操作工序、不许违章作业,如发现立即停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 抹灰、地面、油漆等工程,应先计划做样,确定符合标准后,再统一全面施工,墙漆工程应自查达标后,再由质量检验组抽查。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者才准上岗作业。

二、 取得操作证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三、 对违章作业及造成事故者,质检员有权扣证1-2个月,给予经济处罚,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注意条例】

一、 高空铺贴瓷片,要系安全带。 二、 严禁高空抛物,窗外扔东西。

三、 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动工具和拉设电线。 四、 严禁在工地煮饭。(如有需要上报申请) 五、 严禁穿拖鞋、打赤膀、赤脚作业。 六、 室内排水要流畅,不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七、 电线作业必须排开易燃易爆物品。 八、 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和电炉。 九、 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规定。 【关于违规违纪的处罚制度】

一、 施工工地未挂“施工牌、进度表、现场文明施工牌”等牌,每牌50元。 二、 施工工地不穿工服、穿拖鞋每项罚款50元。

三、 现场材料不整齐,不按规定堆放,乱摆乱放,罚款50元。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罚款50元。

四、 乱动用业主的私自物品,未经业主同意罚款50元。 五、 脏水遍地,不按指定地点用水,罚款50元。 六、 装修垃圾不及时清理,不用袋装,罚款50元。

七、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违者(以发现现场烟头为依据)罚款50元。 八、 现场酗酒、、打架斗殴,罚款100元。

九、 不准带小孩、妇女、朋友在现场过夜,违者罚款100元。 十、 墙面不许乱涂、乱写、乱划、违者罚款50元。 十一、 用自制电炉、加热器、烧水罚款100元。

十二、 高窗抛物,窗外扔东西,砸伤他人,除交由机关外罚款100元。 十三、 根据劳动法用未成年人员做工罚款100元。

十四、 工地中施工图必须用夹板装订成册,并保持图纸完整,施工图纸丢失者罚款50元。

十五、 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安全操作规定》对不顾安全和设备的“野蛮施工”罚款200元。

十六、 对领导下工地,不听从领导指挥恶语中伤者罚款100元。

十七、 施工工作人员不配带物业部门或本公司的上岗证、出入证,违者罚款50元。 十八、未按公司预算单中要求的品牌、规格购买材料,罚款500~1000元,并立即更换到位。

十九、未经验收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违者罚款100元。

工程验收规范

各阶段工程验收由施工监理主持,施工工长组织,房主参加;各阶段验收结果必须有三方同一时间的签字确认为有效。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未经确认不得进行后续施工。

遗漏的验收项目由施工监理和施工工长共同承担责任。

各阶段验收单需在验收后24小时内由施工监理上报工程部经理。 第一阶段:材料进场验收

1. 对所有用于施工的装饰材料进行验收。

2. 现场交底时监理同工长、房主预约材料验收时间。 3. 材料进场后工长通知施工监理、房主到场验收。 4. 未经确认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 第二阶段:隐蔽工程及水电工程验收 1. 对隐蔽工程和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2. 工长自检合格通知施工监理验收,施工监理须在24小时内到达。 3. 现场进行检验。 第三阶段:中期验收

1. 中期验收前,工长须先进行自检,确保监理验收合格。 2. 自检合格后工长与客户约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一天通知施工监理。 3. 施工监理按验收规范逐项验收,并详细填写验收结果。

4. 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按期交款:逾期未交工程款者,需停工待款,直到交款后方可开工,因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客户未交中期款及增项款的,施工监理未及时按排停工的,给公司后续收款造成困难的,施工监理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损失;项目经理不服从施工监理停工待款的命令而继续施工,后续款项由其自己负责,公司另处罚项目经理500元。 第四阶段:竣工预验收

1. 工程竣工前5天内预验收。

2. 工长在预验收48小时前通知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在约定时间进行

预验收。监理填写《预验收单》,认真进行质量检查。

3. 凡预验收未通过的工程,施工监理责成工长限期整改,并在限定 时间组织二次报验。

4. 二次预验收仍不合格的,工程部经理亲自组织或参与整改。工程 部经理参与或组织的整改工程,该工程质量等级降一级。 第五阶段:竣工验收

1. 预验收合格后,工长在工程竣工前3天向工程部报验。将工程名称、地点、竣工时间报工程部备案,以便于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验的,按违反验收程序处罚。

2. 竣工验收由施工监理按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负责进行评定打分,评定时要求工长和工地组长参加。

3. 验收手续完成后,监理应提醒客户交纳工程尾款:未交纳工程尾款不能交接,不予签订保修单,由此延误工期由客户负责。

4. 客户交纳工程尾款后,施工监理协同财务与客户签订工程保修单,约期到现场交接,工长必须到场。 相关说明:

1. 各阶段验收不合格的,施工监理按规定对工长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由此延误工期时造成的损失由工长承担。

2. 由于施工监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造成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施工监理承担。整改后须经施工监理鉴定合格方可继续.

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1. 接受工作任务:

2. 根据工长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出该工地的质量控制计划 3. 组织现场技术交底:

施工合同签订后,由该方案设计师与客户约定开工交底的具体时间。

1) 联系设计师确认确切交底时间。如因客户原因变更交底时间,设计师应及时与监理取得联系,明确变更后的时间,如有延误,设计师应承担责任。我方不得主动提出变更交底时间的要求。

2) 勘查施工现场的结构及施工面层等情况。发现轻度质量问题(包括原有防水层)须及时向设计师和客户提出,并提出相应技术处理意见。

3) 对原建筑质量问题严重或可能影响装修施工的,建议业主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对建筑原有的质量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直至符合装修施工条件为止。对此,监理应同客户协商工程延期,并办理延期手续。

4) 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包括互换通讯方法)。向客户说明并介绍公司在施工管理、质检、交款、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征询客户意见,了解客户需求;协助客户与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好开工前的必备手续;

5) 与客户约订好材料进场验收时间或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等。 6) 与客户确认水电改造项目及增减项目。

7) 根据图纸、预算,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评估设计人员的交底是否详实、准确,相关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对有误之处予以说明,由设计师处理设计变更。

8) 工程监理、设计师、工长、客户共同填写技术交底表,一式两份,财务备份存档一份,24小时内由监理将交底表交到工程部。

4. 材料进场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5. 隐蔽工程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6. 工程中期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7. 竣工验收:填写相应表格,24小时内上报工程部经理。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营造一个宽松舒适的工作环境,促进项目文明建设,树立公司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 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允许赤膊、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

二、 管理人员在对内工作及对外接洽中,应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雅,谈吐大方、文明礼貌,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罚款20元。三、 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对未按要求施工的对分管工长处罚20元、施工班组分别处罚50元。

四、 现场的周转架料和材料必须按规划指定的地点堆码整齐,按照尺寸的长短分类堆码,并以一边平齐,未按要求作业的对主要责任人罚款30元。

五、 上班时间实行挂牌作业制度,每人收押金5元,退场时退还3元,另2元为工本费。作业时不带工作牌者每次罚款10元,工作牌有丢失、破损的应及时由班组上报项目申请补办,对新进场工人,应在3天之内申请办理好工作牌,否则一律视为无牌处理。丢失的补办则每个20元,损坏的只收2元工本费。

六、 任何材料不得阻碍道路交通,确保施工场地人员安全通行,现场不得有积水,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七、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随地乱扔乱吐,垃圾必须倒在指定的桶内或指定位置,由专人清理,违者一次罚款20元。

八、 严禁在厕所以外的任何地方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并责令其扫干净并打扫工地卫生半天。对抓获大小便者给予100元奖励。

九、 现场清洁卫生人员必须随时保持所管区内的清洁卫生,对厕所、沟道实行重点清理。对卫生工作不负责者一次罚款30元,直至停止工作。

十、 食堂人员必须按食品法及卫生管理条例,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现场所有人员有权监督执行。工地后勤负责人检查执行情况,并对违反规定者提出警告,直至要求公司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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