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政治思想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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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 理论学刊 Apr.2011 第4期总第206期 Theory Journal No.4 Ser.No.206 李斯政治思想之解读 石蓉蓉 (南开大学周恩来管理学院,天津300071) [摘要]李斯的政治思想可归纳为五德终始、崇法尚刑、师法后王、督责之术等几个方面,其中既有儒家荀子 性恶论的底色,也有阴阳家五德终始学说的印记,更受到了法家中不害、商鞅、韩非等的巨大影响,尤其是对后者,他 在多所应用的同时作了诸多立足当时政治需要的进一步发挥,可以说实用主义的特点贯穿于李斯政治思想的始终。 李斯的政治思想既帮助秦始皇成功建构起了帝国的统治大厦,亦因其对某些思想主张的极端性发挥和为投秦二世 所好而献上的止渴之鸩而在客观上促成了秦王朝的速亡。 (关键词)李斯;政治思想;实用;政治实践 [中图分类号]K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909(2011)04—0109—03 明代学者茅坤在《史记钞》中写道:“学者读《李 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日:‘金气胜。’金气胜,故其 斯传》,不必读《秦纪》矣。”I1](嗍’可见,秦朝重臣李 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 斯的政治思想与实践,对秦王朝的历史走向有着莫 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日:‘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 大的影响。李斯师承于苟子,其政治思想中既有苟 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 子性恶论的底色,也有五德终始学说的印记,更受到 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 了申不害、商鞅、韩非等法家思想家的巨大影响,尤 备,将徙于土。”李斯根据辅政的现实需要,选择了 其是对后者,在多所应用的同时也作了立足当时政 阴阳家的l‘‘五德终始”学说。“五德终始”学说的核 治需要的进一步发挥,可以说实用主义的特点贯穿 心是,每一个帝王的帝业成就都受到了上天的佑护, 于李斯政治思想的始终。这一方面源于他对政治趋 对应阴阳五行的是五德,一个帝王的兴起必然有相 势的判断,是他顺应历史潮流所作出的政治选择;另 应的一德与之对应,朝代的更替是五行相克相生的 一方面也与李斯的出身背景,以及他内心根深蒂固 结果,而这一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样 的权利欲望和功利思想密切关联。本文试就李斯的 一来,就用天意将王朝的更替和嬗代合法化、合理化 政治思想加以剖析和解读,敬祈方家教正。 了,准此,秦朝取代周朝乃是天意如此,秦始皇继皇 一、五德终始 帝之位当然也是天意使然。这顶由“天”加冕的桂 秦王朝初建之时,不仅需要从制度上加强统一 冠,比起赢政自封的“皇帝”的尊号,更加神圣也更 的集权,同时也需要为秦朝取代周朝的统治寻 具有权威性。世俗的权力就这样被神化了。李斯就 找合理化的理论依据,从而使六国甘心归顺。李斯 是这样运用“五德终始”的学说,为秦朝统一天下和 深解秦王赢政急于强化威权、使六国归顺的心理,积 推行尊君抑臣的策略,成功地制造了。 极地为其建言献策。他在阅读《吕氏春秋》时,受到 在李斯的协助下,秦始皇依据“五德终始”学说 《应同》篇中对“五德终始”的相关论述的启发,决定 确认秦朝为“水德”之始,并依照“水德”进行改 借用战国时期的阴阳家邹衍创立的“五德终始”学 革。首先,他将黄河改名为“德水”。其次,举国上 说作为思想武器,为推行尊君抑臣的方略制造。 下崇尚黑色。因为五行配五色,水为黑色,所以秦国 《吕氏春秋·应同》开篇写道:“凡帝王之将兴 的旌旗、服饰都要以黑为美,让黑色成为秦代的流行 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蟥大 色。复次,“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 蝼。黄帝日:‘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 尺,六尺为步,乘六马”[ ](《秦始皇本纪"。……在此基础 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日:‘木 上,秦始皇进而按照“水主阴,阴刑杀”的逻辑推演 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 出尚法严刑的政治主张,于是,法家思想与阴阳家的 】09 学说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统一。 二、崇法尚刑 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 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日‘布帛寻 常,庸人不释;铄金百镒,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 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 为轻百镒之重也。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 法家思想是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所一直奉行的 治国思想,这一思想直到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也依 然为官方主导思想。秦始皇在其执政的九年当中, 将主要的精力放在了建立和巩固集权的政 权这一目标上,因此,当淳于越以儒家思想劝说秦始 皇时,他不为所动,而当李斯提出以法家思想为指导 的各项有利于加强集权统治的举措时,秦始皇 当即表示赞赏和认同。 崇法尚刑、轻罪重刑是法家思想的重要内容,李 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 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样牧其上。夫楼季 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爿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 异巾. ’,[ ](《李斯列传》’ 李斯的崇法尚刑和轻罪重刑的主张虽说源于法 家学说,然而就李斯对法家思想的实际应用而言,与 其说他在秦国推行了法家的理论,不如说他只是从 斯对这一主张不仅推崇,而且对其进行了极端化的 发挥和改造,并应用到政治实践当中。在李斯等的 主张下,秦朝贯彻了“以法治国”的思想。从制度 《韩非子》等法家经典中随机抽出一些东西来为他 的政治实践找依据、作注脚。李斯提出崇法尚刑的 上,秦朝设置了专职的狱吏,要求各级官吏都要修习 法律,并将其作为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学人,则要求“以吏为师”,从学人阶层扩大法 律的社会影响面,发挥法律的社会作用。为了用法 制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李斯提出以法为教、禁 主张是为了满足秦朝巩固集权的现实需要,对 于一个王朝来说,要想维护和强化和 皇帝集权,用法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无疑是最为 直接和有效的。事实上,李斯轻罪重刑的主张在其 实际应用中早已超出了法家思想原有的限度而达到 绝私学,也即将法作为教化民众的唯一思想指针和 主流意识形态,而将除法家以外的其他诸子之学列 入禁止普及和社会化的范畴,他给出的理由是:“古 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 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 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 了一个极致,所谓“刑者相伴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 市”[2](《李斯列传》 的记载早已表明,他的重刑免罪不过 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由此也可看出,李斯的政 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用主义特征,他在意的并非是 法家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而是其中对自己的辅 政实践有用的那些具体见解和主张。 三 币法后王 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人则心非,出 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 李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具体建议是:“臣请诸有文 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 李斯认为,治理国家应从现实需要出发,制定出 符合当下实际状况的方针,而不应因袭旧制。 他针对淳于越“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 观点,明确指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 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越言乃三代之事,何 足法也?”[ ]‘《秦始皇本纪》 同儒家重视传统的思维习惯 不同,李斯更看重现实情境对建构统治秩序的重要 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 者,以吏为师。”“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 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 ]‘《李斯列传》 这样,就形 成了从官吏到学人、再到百姓的定法为一尊的局面, 从而将法的意识和制度推向了绝对化、普及化。 先秦法家是主张轻罪重罚的,他们认为只有实 影响。他认为,用符合当下的方式治理国家并非刻 意否定前朝,只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治道也将因时而 异,当下的现实状况是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当下的法 律制度是判断是非的标准,而“不师今而学古,以非 当世”[2](《秦始皇本纪》 的迂腐主张和做法是必须坚决反 对和排斥的。 行轻罪重罚,才能彻底地使人们因为害怕受罚而避 免犯罪,从而求得大治。商鞅说:“禁奸止过,莫若 重刑0”[ ]‘《赏刑》 韩非也认为:“行刑,重其轻者,轻者 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轻,刑轻 应当说,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李斯依据法家 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 饬 ’李斯是 这一主张的继承者和积极实践者。他在给秦二世胡 的思想提出师法后王是符合历史大势的,有其必然 性和合理性。初建的秦朝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 何有效地统治一个庞大而分散的帝国,诸儒所推崇 的恢复分封制,显然是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的。 亥写的·封书信中详细阐述了他的主张:“故商君 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 1 10 在李斯看来,恢复分封制只会重演诸侯纷争的混乱 局面,只有实行郡县制,使诸子功臣形成对皇权的依 赖从而失去发动战争的资本和进行权利争夺的客观 基础,才能确保国家的安定和统一。 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 所欲无所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 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 生,不能加也。” 2 ‘《李斯列传’ 由此,李斯通过层层递进 的论述向秦二世阐明,君主的为君之道就是要 以行“督责之术”为要旨,而“督责之术”的施行不过 是实现和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所必须采取的政 治手段而已。 李斯将其师法后王的思想运用于辅佐秦王的政 治实践之中,无论是废分封、设郡县,还是“明法度, 定律令,……同文书,……外攘四夷,斯皆有力 焉” ‘ 李斯列传 。但是后来,李斯将师法后王的思想 推至极致,一味地注重经验和实用,以至于走向否定 李斯“督责之术”的提出和实施在历史上产生 传统的极端。他建议制定和实行的“收去诗书百家 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后果,不仅成为后来秦朝二世而 之语”、“使天下无以古非今”等愚民,造成了对 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李斯在历史上背负骂名的 传统文化继承的断裂,使法家思想被绝对化、极端化 一大因素。然而客观论之,就“督责之术”的思想内 地应用于政治统治,而其自身的缺陷因缺少修正机 容而言,它不过是对商鞅、申不害、韩非等法家思想 制,最终导致了秦王朝的覆灭。 家有关主张的继承和阐扬,只是在某些方面进行了 四、督责之术 极端性的发挥,并因之而带有鲜明的李斯式的实用 李斯的政治思想中,最能体现出其应变、功利、 特色。“督责之术”的提出,实是李斯在日益恶化的 实用特色,也最为后世所诟病的,就是其在秦二世时 政治环境中以求自保的权宜之计。因为二世当政的 提出的“督责之术”。李斯继承了申不害的“循名”、 时代,政局已远远不同于秦始皇时期。秦二世厉行 “责实”的观点,将“督责之术”看作是为君之道的重 严刑峻法,动用众多酷吏对民众进行,使得下层 要内容,视为君主必须切实掌握的统治术。他 群众离心离德,已经彻底动摇了秦王朝的统治根基。 说:“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 李斯当然明白此时的秦朝已病人膏肓,即使神仙也 也。”[ ]‘《李斯列传》 只要君主能够娴熟地运用这种 回天乏力,对于自己而言,眼下最重要的是苟且求 统治术,就能达到“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的境 荣,因此,“督责之术”与其说是李斯的政治建言,不 界。李斯将“督责之术”推崇为治国理政的灵丹妙 如说是投秦二世之所好而献上的止渴之鸩。 药:“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 综上所述,李斯的政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用性、 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 功利性特征,在秦朝发展直至灭亡的整个历史阶段, 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 都可以看到他的思想主张的显著影响。应该说,李 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故申子日‘有 斯政治思想的核心和主干是法家学说。他既帮助秦 天下而不恣雎,命之日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 始皇成就了统一大业,也是秦朝二世而亡的“罪魁” 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舜然,故 之一。李斯个人的命运与秦朝的盛衰紧紧系于一 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 脉,借用后世广为流传的一句老话来说,真是“成也 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 萧何,败也萧何”! 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凡贤主 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 参考文献: 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 [1]张梦新,张大芝.茅坤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涂,掩驰说之口,困烈 1993. 士之行,塞聪掩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 [2]史记[M]. 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 [3]商君书[M]. 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 [4]韩非子[M]. 作者简介:石蓉蓉(1980一),女,南开大学周恩来管 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 理学院博士生。 也。故日‘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 责任编辑:裴传永 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 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