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张国祥总经理: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天津市实施〈集体合同规定〉办法的通知》,结合本企业实际,建议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就
问题进行协商。为使协商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 1. 时间: 年 月 日 时; 2. 地点: 会议室。 二、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
1、劳动用工情况、薪酬改制情况以及2015年较上一年职工工资的涨幅
范围。
2、职工教育与培训,劳动报酬及支付方法。
3、工作与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及保险与福利方面。 4、六保险与福利、劳动争议的解决。 三、确定双方集体协商代表:
按规定,建议双方各派 5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 工会:赵云超、
其他代表:副李凤岩、工会委员;张洪清。各分会副:张龙、刘志强、倪新才、孔维维、职工监事:白蛟龙
公司代表:总经理:张国祥
其他代表为:审计部:王秀芝。总工:张春林。 。 。 。
请企业方提出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并作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便于协商的顺利开展,请企业方及时提供上一年度企业经营方面的有关资料:
1. 销售收入情况; 2. 利润实现情况; 3. 资产负债表;
4. 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
以上资料请公司在协商会议开始5日前,提供给职工方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起15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企业)工会委员会(章)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