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大冶市第一看守所
会见人: , , 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会见人:
涉嫌罪名: 罪
会见阶段: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审判阶段( )。
记录人:
侦查机关是否派员在场:是( )否( )
笔录内容:
问:你叫 ?
答:是。
问:我是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受 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作为你的辩护人,我们
将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此,你是否同意?
答:同意。
律师:根据法律规定,你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理阶段依法享有下述权利并应承担如下义务?
权利: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2、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3、对于与案件审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申请回避;
4、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侦查人员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权拒绝回答;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检、法相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
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出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0、对侵权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公、检、法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行为的,有权提出控告。
11、获得赔偿的权利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公、检、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获得赔偿。
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接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制强措施,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问:以上权利和义务你是否听清楚?
答:
问: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哪里,现住那里?
答:我叫 ,绰号 ,籍贯: ,现住在
问:你是因为何种罪名,在什么时间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
答: 。
问:机关认为你涉嫌 犯罪,你认罪吗?
答
。
:
问:你至今一共做过几次笔录?每次笔录是否均核对无误后签字?
答: 。
问:你把本案的具体情况如实向我陈述一遍,不得作伪证,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听清楚了吗?
答: 。
问:你现在可以开始讲述了!
答:
问:你对此有无不同意见或不明白的地方?
答:
问: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如:案发时有何物被扣押有无扣押清单,是否有见证人和你本人签名?)
答:
问:侦查机关的讯问人员是否对你采取过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是否有欺骗、诱惑你供述案情?你身上有没有受伤?
答:
问:你向本律师陈述的情况是否与侦查机关的供述相一致?
答:
问:本律师有没有让你作伪证或改变口供的行为?
答:
问:你现在身体状况如何?是否需要衣物?是否需要寄钱给你?
答:
问: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答:
问: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我们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自愿认罪,不仅可以简化审理程序,同时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你是否同意?
答:
问:你放心,我们会依法为你辩护,希望你在法庭面前好好认罪,忏悔你的罪行,最后得到法庭的宽大处理
答:
问:今天的会见到此为止,我把刚才你所陈述的内容给你念一遍,你看看是否有遗漏或出错,如果没错,请你签字确认!
答: 好。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讲的一样。
签名:
年 月 日
会见笔录
第 次
会见时间: 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
被会见人:
记 录 人: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问:我是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
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 的委托担任您的律师,此前已经会见您,给您提供了一些法律帮助,现再次会见您,进一步了解相关案件的情况,您听清楚了吗?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