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综治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切实落实学院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平安系部”、“平安处室”、“平安班级”和“平安宿舍”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创建积极性,更好地推进学院的综治工作,现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2010-2011年度“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每个二级单位1名)
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管理、服务第一线教职员工,积极投身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为本部门综治、平安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
(二)平安班级(**系*个;**系*个;)
评选条件:全班学生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班风良好。班级各种制度健全,安全记录详尽,学生无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
(三)平安宿舍(**系*个;**系*个;)
评选条件: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夜不归宿,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况,全体成员积极向上,团结互助,宿舍干净、整洁。
二、评选办法
各部门单位根据名额等额推荐申报,经学院综治办讨论决定。 三、申报方法及时间
3月9日前,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将本单位推荐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送综治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所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评选的组织领导,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宣传评选推荐的相关精神。要坚持评选标准,实事求是地推荐符合评选条件、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评优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管理、服务一线。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发挥评优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3、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或荣誉称号。
院综治办 2012年2月12日
**学院2010-2011年度综治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所属单位 单位推 荐意见 综治办 意 见 年级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 班级人数 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2010-2011年度平安班级推荐表 所属系部 单位推 荐意见 综治办 意 见 年级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班级 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2010-2011年度平安宿舍推荐表 宿舍号 所属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