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2010级综合考评说明(待修改)
(起止时间2010、9――2011、8)
一、 思想品德素质考评
1、 政治素质:
(1)被选派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者加1分。
(2)参加政治学习或党团活动加1分,缺席一次扣一分(包含民主生活会、党校学习)。 (3)高级团干培训加2分,初级团干培训加1分。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并在校、院政治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上作过经验介绍的分别加2分、1分;在学校校报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习心得者可加2分;在学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加10分;在省级学术刊物或党报上发表论文者可加15分;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者可加20分。
(5)被评为学雷锋活动积极分子者加2分。 (6)参加党校学习考核不及格的扣2分。 2、思想素质:
(1)无偿献血者加2分(以献血证为凭证)。 (2)校级通报表扬加2分,院级加1分,可累计。
(4)不参加集体规定活动者,一次扣1分(集体活动包括班级活动,院级活动和校级活动),可累计扣分。
(5)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一般义务劳动者加1分。(可累计加分) (6)受到校、院通报批评者扣3分,累计扣分。 二、知识能力素质考评
1、学习成绩:
(1)考试或考查不及格每门扣综合测评分5分。(包括英语四级和省计算机二级) (2)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及以上加2分;(附证书)
(3)通过会计证等与专业相关的证书每次加2分,可累计:(以证书为依据) (4)提前过六级加2分,四级成绩600分以上加3分,500分以上加2分。(可累计) (5) 成绩排名班级前3名者加3分,每单科全班第一名加2分。(可重复)
2、 业务能力
(1)参加支教活动者加1分,获优秀者加2分,图书馆义务管理员加1分。 (2)三下乡实践者每人次加5分。
(3) 评为院、校卫生先进个人者分别加1、2分;参加寝室设计大赛寝室成员加1分,获奖寝室成员加2分;评为校级文明寝室成员加2分;评为院级文明寝室成员加1分;被评为文明寝室长加2分。(本项累计最高加5分)
(4) 评为校、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者分别加3、2分;评为校、院“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3、2分;评为校“三好学生标兵”者加5分;评为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加5分;评为全国“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加8分。(附证书)
(5)被评为院、校、省级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或获得院、校、省级优秀调查报告奖励者分别加2、4、6分。
(6)校院知识竞赛包括“科技之星”大赛,演讲赛,辩论赛,征文比赛,创业计划大赛,英语竞赛等,参赛者加2分,一等获奖者再加3分,二等获奖者再加2分,三等获奖者再加1分,可累计;
(7)在校学生会、学社联、纠察队、院学生会担任常委者加5分,党支部副、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加2分;社团理事长加3分,其他社团干部加1分; 校院级副加2分,担任干事者加1分(院级生活部,女生部,学习部成员可多加1分);担任班长、团支书者加3分,其他班委加2分。(加分不累计,取最高);
(8)参加论坛、讲座、报告等活动者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9)参加校庆志愿活动者加2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活动者每天加1分(累计不超过8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校外活动者每天加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三、文体素质评分标准
(1) 指导新生大合唱者加2分。为院文艺作出突出贡献者加2分。(不累计)
(3)在院、校、省、国家各种球类及其它集体项目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所有队员分别加1、2、4、8分。
(4)在院、校、省、国家组织的各种文艺比赛中获单项比赛前六名者分别加1、2、4、6分;获集体奖励名次者,其成员分别加1、2、4、6分。 备注:1、学习成绩个人要附上成绩单,班委进行审核
2、每项加分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并附上复印件 3、在自评中弄虚做假被发现者酌情扣10~20分 5、考试作弊者不参与评奖评优。(老师抓到为准) 7、在农大学习不满一年者不参与评奖评优。
8、班评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如果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班委要承担相应责任,每
人扣综合测评分10分,全班重评。
9、以上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学生手册相关条目
10、请大家以此为参考,但以最终修改后的评分细则为准。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