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出于实际工作需要,部分岗位需往返于新厂、老厂、五金车间、或因公需要,公司现已配置电动车、自行车,公司本着“厉行节约,提高工作效率,从实际出发”为原则,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及行驶线路规定: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办公事人员使用。 (2)行驶线路:老厂 新厂 五金车间。
(3)公事可至其它线路,但最终放置位置以上三个地方,绝不能在其它地方放置。 二、车辆及附件配置: (1)电动车3辆 (2)自行车10辆 (3)打气筒1个 (4)电动车锁3个 (5)自行车锁10个 三、权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编制。 (2)、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3)、总经理批准。
(4)、行政部保安队长负责执行。
四、车辆停放:
(1)放置车辆新厂、老厂、五金车间必须在监控下停放,有各自门卫负责
看管。
(2)需要使用人员,车辆必须先在门卫室登记后,有当班门卫负责发放车
辆钥匙。
(3)每天晚上由行政部核实自行车是否在厂情况。
五、车辆维修保养
(1)车辆损坏须及时上报行政部,使用电动车、自行车因个人原因损坏或
丢失,经行政部调查核实追究相关责任。
(2)因自然原因损坏,经行政部调查核实有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六、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实施、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