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基准年的选取
为了避免因采用不同的年份计算建筑日照而使计算结果不同的后果,需选取一个相对公平的日照基准年来计算建筑日照。根据历年的天文年历资料,主要从天文学标准历元和太阳赤纬角的因素来考虑确定。首先,为了确定一颗恒星的位置,天文界需要注明所使用的赤经赤纬的时间。
1976年国际天文合会通过了新的天文常数系统,并规定从1984年开始正式使用这一系统。该系统除根据新的观测资料对19年系统中的各种天文常数值作了修改外,还把计算天文常数的标准历元由1900年改为2000年。新的标准历元是公元2000年1月1.5日,即儒略日2451545.0,记为J2000。故从1984年后的天文年历上的黄经总岁差、黄赤交角、章动常数等都采用2000年为标准历元。
其次,查阅历年的天文年历可以发现,太阳在冬至日与夏至日的回归点的赤纬角变化值很小,而在大寒日的赤纬角变化较大。仔细分析1984年~2007年赤纬角的数据,发现它的变化存在一定的规律,变化周期为4年,且与一个闰年周期重合,大寒日的赤纬角在闰年最大,然后以每年约3´的角度递减;冬至日的赤纬角闰年最大,闰年后的第一年最小,然后逐年以不超过15〞的角度递增。故闰年的建筑日照计算结果与常年的计算结果会有较大的不同,不具代表性,应以排除,而根据赤纬角的变化规律,选择闰年后的第一、二年较为合理。
综合以上两方面因素,以公元2001年为日照基准年较为科学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