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妖游戏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煤矿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来源:易妖游戏网
三星煤矿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一、 安全管理目标:

1、全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为零。 2、全矿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为2人。 3、全矿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为3起。 二、奖惩办法:

1、全年零死亡奖励安全矿长2万元;矿长1.5万元;总工程师1.2万元;机电矿长1万元。

2、全年零重伤奖励安全矿长3千元;矿长2,5千元;总工程师2千元;机电矿长1.5千元。

全年1人重伤奖励安全矿长2.5千元;矿长2千元;总工程师1.5千元;机电矿长1千元。

全年2人重伤奖励安全矿长2千元;矿长1.5千元;总工程师1千元;机电矿长0.5千元。

3、全年全矿轻伤事故不超过3起(含3起),奖励安全矿长3千元;

矿长2.5千元;总工程师2千元;机电矿长1.5千元。 4、全年全矿死亡1人罚安全矿长2万元;矿长1.5万元;总工

程师1.2万元;机电矿长1万元,死亡人数增加罚款翻倍。 5、全年全矿重伤人数超过3人(含3人)罚安全矿长2千元;

矿长1.5千元;总工程师1千元;机电矿长0.5千元,重伤每增加1人,罚款递增0.5千元。

6、全年全矿轻伤事故超过3起(不含3起),罚款与第5条相同。 三、三违界定及处罚办法:

第一节 特別严重违章

1、井下吸烟,携带烟草或点火工具下井的。 2、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乘座刮板运输机的。 3、斜井运输超挂车的。 4、瓦斯检查假检、漏检的。

5、不按规定执行有掘必探的,探孔不按设计施工的。 6、井下放糊炮,明炮的。

7、放炮不设岗,有人进入警戒区以内的。 8、将雷管炸药带到井上不交库的。 9、带电检修开关或停送电操作失误的。

10、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拉门施工的。 11、瓦斯超限作业的。

12、排放瓦斯期间出口回风路中不切断电源、或不撤离人员的。

13、在瓦斯积聚区20米范围内强行作业的。 14、与积存瓦斯的老巷、空区误透的。

第二节 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 - 采煤专业

﹝-﹞严重“违章”

1、采煤工作面进入空顶区作业者。

2、发现煤壁,顶板破碎,支护不符合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3、工作面局部冒顶或过断层,破碎带不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4、支柱连续三棵失效的。

﹝二﹞一般“违章”

1、柱子支在浮煤上,不按规定穿鞋的,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不符合巜规程》要求的。

2、回柱作业时,不执行底“先支后回” ,“一人操作-人监护” 制度的。

3、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对漏顶区进行接顶的。 4、支护不及时造成人为空顶的。 5、支护顶粱上方有接顶不实的 6、临时支护不起作用的。

7、把柱子支设在人行道内,造成人行道不畅通的。

8、单体柱未拴防倒绳防倒勾,防倒绳断股严重,无可靠的防倒措施的。

9、出现支柱三棵连续间距超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10、连续三棵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

11、伞檐不及时处理的。 12、回柱时不使用专用工具的。

13、采煤工作面支柱排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4、放炮时对支护管线未采取保护措施的。 15、回柱后不按指定地点堆放。 二、掘进专业 ﹝一﹞ 严重违章 1、 2、 3、 4、 5、 6、 7、

﹝二﹞ 一般性“三违” 1、 2、 3、 4、

掘进迎头支护不合格未进行整改,继续施工作业的。 锚杆支护巷道支护质量不合格就喷浆的。 打眼支护及维修巷道单人作业的。 危岩活矸不及时处理的。

不执行“敲帮问顶” 制度、空顶作业 不使用前探梁或前移不及时的。 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 迎头打眼、装药平行作业的。 巷道贯通时造成贯通侧冒顶的。

独头巷道维修时,不按规定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的。 独头巷道维修或处理破碎顶帮时,维修地奌以里有人的。

三、 机电 ﹝一﹞、严重“违章”

1、 2、 3、 4、 5、 6、

在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带电作业; 各种供电设备保护未投入使用或甩掉保护; 电气设备失爆的; 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

带压检修风、水管路和液压管路的;

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不站在绝缘台上进行高压送

电的;

7、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现象不及时处理的; 8、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要求进行电、气焊作业的;

9、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保险带时固定不牢; 9、运输机车不佩带灭火器的、灭火器过期失效的。 ﹝二﹞、一般违章 1、 2、 3、

违反停送电规定停送电的; 电器设备不接地的;

变电所无专人看护或无人看护沒上锁的;

4、 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一般性机电事故;

5、维修电工不穿合格绝缘靴,不带验电笔,不挂停电牌的 6、不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的

四、 提升运输

﹝一﹞ 严重违章 1、

斜井或斜巷提升运输时,违反“行人不行车” “行车不

行人”制度的。 2、 3、 4、 5、 6、

斜巷提升超载的. 绞车提升沒有把钩工的; 绞车司机、信号工脱岗、睡觉的; 一坡三档不完善的; 沒有声光信号的;

﹝二﹞ 一般违章 1、 2、 3、 4、 5、 6、 7、 8、 9、

刮板运输机未按要求固定就使用的;

副井的上下井口安全设施不齐全、不灵活、不可靠的; 提升物料时档车装置不正常使用的; 挡车器未按规定处在关闭位置的; 主副井提升绞车的钢丝绳未执行定检的; 提升装置、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继续使用的 不按信号操作设备的;

小绞车滚筒上钢丝绳排绳超出规定而开车的; 绞车制动装置失灵、各种保护不起作用的;

10、 违章操作造成断绳过卷的;

11、 小绞车固定、安装不合格、闸把不合格而使用的; 12、 绞车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继续使用的;

五、 一通三防 ﹝一﹞ 严重三违

1、 2、 3、

擅自进入无风区丶栅栏里、带有警示标志的危险区的; 瓦斯员发现有害气体异常,不及时汇报处理的; 井口、井下进风巷电气焊作业时,沒有措施或未经批准施

工的; 4、 5、 6、 7、 8、

擅自调节通风设施,影响正常配风的;

故意破坏或擅自拆除通风防设施、安全监控系统的; 在停风或无风区以及瓦斯超限区域施工作业的; 私自拆除栅栏的; 私自拆除密闭的;

﹝二﹞ 一般三违 1、 2、 3、

擅自停局扇的;

填报瓦斯报表、牌板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的;

井口附近20米范围、仓库、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

变电站、木厂吸烟的; 4、 5、

未按作业规程规定位置安装水幕的;

矿安排检修停风期间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停电,并撤出人

员,不按规定执行的; 6、 7、

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报警仪不能正常使用的; 随意断开风筒维修的;

10、局扇停风后10分钟内不从迎头撤人的; 11、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 12、未按规定采用湿式打眼的;

13、过风门未执行开一关一,用车辆撞开风门的; 14、检修电器设备不先检查瓦斯的;

15、在井下未打开便携仪或不按规定悬挂的;

16、风筒不反压边,不逢环必挂,反接的,有破口不补的; 17、瓦斯检查不执行三对口制度的;

18、瓦斯检查沒有计划图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检测瓦斯的; 19、瓦斯员不在井下指定地点交的; 20、瓦检仪失效继续使用的; 21、风筒漏风严重不及时处理的; 22、便携仪不完好而发放的; 23、干打眼或不戴防尘口罩的;

24、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25、不设隔爆设施或设施不符合规定的; 26、不执行巷道贯通措施的或沒有措施的; 六、 火工品管理及爆破 ﹝一﹞ 严重违章 1、 2、 3、 4、 5、 6、

放泡警戒距离与违反规程规定距离的; 放炮警戒人员睡觉的;

放炮后瞎炮、残炮不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的; 火药雷管丢失的; 井下私蔵炸药、雷管的;

警戒人员不负责仼使人员误入警戒区的;

7、 8、 9、

放炮联系不清就放炮的;

瞎跑、残炮不与下班交接的、在残眼内打眼的; 井筒内运送雷管、炸药人料混运或在交时间运送爆炸

物品的;

10、领药手续不全、证件不符擅自发放雷管、炸药的; 11、剩余炸药、雷管不退库,擅自处理的; 12、边打眼边装炮的;

﹝二﹞ 一般违章 ﹝27条﹞ 1、 2、 3、 4、 5、 6、 7、

雷管箱、炸药箱未上锁的;

雷管炸药混装的、或不用专用箱子装运的; 用溜子、皮带运送火工品的; 炸药雷管乱扔乱放的; 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的;

装配引药时,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梱在药卷上的; 装药后电雷管脚线以及放炮母线不悬空与导体相接触的;

8、用煤粉代替炮泥的;

9、雷管脚线末端未扭接成短路的;

10、装药期间把炸药炮头放在溜子上或设备上的; 11、装药未使用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 12、放炮前不清点人员的; 13、电雷管出库时未扭结成短路的;

14、放炮母线不随用随挂,母线接头不扭结成短路的;

15、、放炮员不随身携带钥匙的;

16、放炮母线长度不足、接头超过2处或有破皮、接头芯线裸露的;

七、 其它

1、井下或井上工作岗位睡觉、脫岗的;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酒后下井的;

4、穿化纤衣服下井的;不带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入井的; 5、井口不认真搜身的; 6、矿灯电量不足发放的;

7、乙炔瓶、氧气瓶不设专人管理,安全距离少于5米的; 8、入井设备不检验、不编号、不建台帐的; 9、卫生责任区一脏二乱的。

笫三节 “违章 处罚标准

1、 2、 3、

一般违章:先警告记录,累计两次违章每人次罚款50元; 严重违章:责任人毎人次罚款200元。

对其它违章,参考与其性质最接近的一般或严重违章进行

处罚。 4、

经常性违章人员要停工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培训期间,违章人员要根据违章情况写出安全保证书,违章情况要建立档案保存。

5、 特别严重违章:经追查落实后,处罚责任人1000元,情

节特别严重予以开除并永不录用; 6、 7、

三星煤矿安委会

2012年9月1日

发生特别严重违章对违章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处罚1000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