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儿童攻击行为
第一节 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含义及其分类 一、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含义
攻击性行为是一种以伤害他人或事物,获取某种物体为目的,并形成外部伤害的一种社会性行为,通常表现为对他人打、抓、撞、骂、责备、威胁等。但是儿童过失或不小心、儿童之间的粗暴游戏而给同伴或他人造成的伤害等行为,不属于攻击性行为,因为他们不是以伤害他人为目的的。攻击性行为是以社会判断为基础,既要考虑个人动机,又要考虑行为发生的背景和环境。
二、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分类
1.直接攻击和间接攻击
直接攻击主要包括身体攻击和言语攻击。身体攻击是直接用自己的身体对他人进行攻击,在学前期主要表现:抓咬人,抢占座位、空间等。言语攻击是指直接用口头言语对他人进行攻击,主要表现为给他人起外号、恐吓、侮辱等。
间接攻击是指借助于第三方实施的攻击。在学前期表现为:一是向第三方说对方的坏话,使他人不喜欢对方;二是唆使第三方打对方;三是在游戏或活动中冷落或孤立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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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心理学家哈吐普 (W.Hartup)根据攻击的目的和性质把攻击分为敌意性攻击和工具性攻击(又称操作性攻击)
敌意性攻击是指攻击行为者的主要目的是专门打击或伤害他人;
工具性攻击指攻击行为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某种物件而做出的抢夺、碰撞等动作,这类攻击本身不是为了给受攻击者造成身心伤害,攻击被看作一种攻击或手段,用以达到伤害以外的其他目的。
幼儿从2岁左右起由于争夺玩具就开始表现简单的攻击性行为,攻击性行为的频率随着年龄的增长提高幅度不大,但攻击对象、原因和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小班幼儿攻击的对象没有性别差异,但中班和大班幼儿攻击同性别的幼儿高于异性别的幼儿;
2). ①由物品和空间争夺而产生的攻击性行为所占比例最大;
②其次是由报复还击而产生的攻击性行为;
③由行为规则等社会性问题引起的攻击所占比率较少。
3).年龄较小的儿童工具性攻击多于敌意性攻击,随着年龄的增长,敌意性攻击所占的比率逐渐超过工具性攻击。
第二节 幼儿攻击行为的发展 2
一.攻击行为发展理论
㈠
习性学理论
习性学是研究人和动物行为的生物学基础的科学。
奥地利习性学家劳伦茨认为:攻击是人类和动物的一种本能,所有本能都是进化的产物,它保证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攻击 同喂食、逃跑、生殖一起构成了人类和动物的四大本能系统。人和动物攻击的驱力来自有机体内部,而与外界刺激无关。随着个体攻击的能量在有机体内部不断积累,他必须借助适当的外部刺激进行周期性的释放。
攻击的功能:①从生态学,人和动物为保卫自己边界而进行攻击有助于保持同一物种在环境中的分布平衡;②通过族内斗争选出最优秀的或最强壮的成员来繁杂后代,使繁殖的后代具有较强的适应性;③护雏功能。
劳伦茨攻击理论的主要缺馅:
① 过分强调本能因素在动物和人类攻击中的作用,对学习因素不够重视。
② 攻击能量模型不能成立。劳伦茨认为,攻击是与生俱来的,且这种本能在有机体内部不断积累最终通过攻击行为进行释放。照此逻辑看,攻击他人是难免的。但这一种模型不仅缺少实验证据,而且也难自圆其说。
③ 忽略了任何低等动物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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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挫折——攻击假说(20世纪30 年代,多拉德等人提出)
多拉德认为,攻击的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必然前提。因为攻击可以减轻挫折的痛苦;被攻击者发出的痛苦信号成为二级强化物。
挫折指某种正在进行的活动受阻。
这一学说曾对心理学关于攻击的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不管是日常观察还是科学研究都表明,挫折并不一定会导致攻击行为。
㈢ 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的攻击是一种习得的社会行为。攻击行为得以保持是因为它①具有工具性价值,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有效手段;②得到了社会强化;③是自我保护的手段;④来自攻击者的自我强化。其学习过程可分为四个机制:
⑴ 获得机制
社会学习理论研究的是儿童的某种社会行为是如何获得或形成的。儿童的攻击行为是通过两条途径获得:一是观察学习(又称模仿);二是直接学习。
儿童对攻击行为的观察学习是有四个子过程组成的:
1. 注意过程。儿童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攻击榜样上,对攻击榜样行为进行感知。
2. 记忆重现过程。儿童对其感知过的他人的攻击行为的有关信息进行编码,作为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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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在他的记忆系统中。这种表象对儿童以后的攻击行为起主导作用。
3. 动作复制过程。儿童把记忆中构成攻击行为的动作表象整合为一种新的反应模式。
4. 动机过程。这个过程对儿童攻击行为的发生起着激发和调节作用。
直接学习:1.虽然观察学习是儿童获得攻击性行为的重要途径,但是更应重视儿童实际参与打架等冲突行为对儿童习得攻击行为的作用。2.该学习的显著特点:行为的后果对儿童产生及时强化,儿童通过亲身体验自己采用的不同攻击方式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便逐渐认识到在不同的情境中哪些行为是适宜的,哪些会招致不良后果。这对于抑制儿童攻击行为的诱发具有重要作用,影响着攻击行为的发生与发展。
⑵ 启动机制
攻击行为的获得与实际表现出来的攻击行为不是一回事,儿童获得了某种攻击行为并不一定他立即就实施。儿童的攻击行为取决于特定的内外因素的启动或激发。
外部因素有三方面:
1. 消极事件启动:此类事件有身体攻击、言语威胁、侮辱及物品的剥夺等等。
2. 诱发性启动:儿童具有认知功能,能够预测到通过攻击手段可能达到的结果,
因此,儿童有时为达到某种理想的结果而发动攻击。
3. 榜样性启动:他人的攻击行为是激发儿童攻击的又一重要因素。研究资料表明,
与那些没有观看他人攻击行为的同伴相比,观看过他人攻击行为的儿童表现出更多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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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⑶ 保持机制
班杜拉认为,儿童保持机制包括四个方面
1.外部强化。儿童的攻击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所造成的结果的调节。由攻击行为而获得的外部奖赏在儿童的攻击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2.不恰当的惩罚。恰当的惩罚通常会引起儿童对攻击行为的焦虑,从而有助于抑制儿童攻击行为的发生。但是,不恰当的惩罚会起到增加儿童攻击的消极作用。
3.替代性强化。一般来说,如果儿童看到他人通过攻击而受到奖赏,那么其自身攻击倾向便会增强,反之,如果儿童看到他人通过攻击而受到惩罚,其自身攻击倾向便会减弱。
4.自我调节机制。
①自我观察。儿童根据有关的维度(自己行为的后果、可靠性、伦理道德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观察。
②判断。儿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观察后,就要根据自己的认知结构,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并据此确定自己反应的模式。
③自我反应。通过判断,儿童对自己的行为作出积极或消极的评估结果,它从认知上制约着儿童是否作出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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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知理论
攻击的认知理论强调人类认知对攻击行为的调节作用,试图从人类心理活动内部来解释攻击行为发生发展的规律与机制。
认知心理学关于儿童攻击发生的机制的解释,主要包括以下理论模型
1.社会信息加工模型:
该模型有道奇及其同事在80年代出提出的。道奇认为,儿童受到挫折和挑衅后的反应不仅依赖于情境中的社会线索,还依赖于儿童对这种信息的加工和解释。个体从面临某一社会线索到做出攻击反应的整个信息加工过程包括五个步骤和环节:
第一步:译码过程:儿童从环境中收集与激惹性事件有关的信息。这种收集线索的能力会影响儿童的应对反映。
第二步:解释过程:儿童随后会根据以往的相似经验来整合收集到的情境线索,考虑自己在此情境中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及对方的行为是偶然的还是故意的。如,高攻击性儿童经常挑起大量的战斗,同时也是被攻击对象,他的社会信息加工偏见是“同伴对我有敌意”。当他体验到模棱两可的伤害的时候,往往高估对方的敌意,而可能采取报复行为。
第三步是寻求反应过程:对情境进行解释后,儿童会考虑可选择的应对反应。
第四步是反应决策过程:儿童权衡各种应对反应的利弊,然后选择他认为在该情境中最恰当的反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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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是编码过程:儿童执行他所选择的反应方式。
按照上述信息加工理论,儿童较强的工攻击性与他们记忆中存储的“同伴对我有敌意”的观念相关。他们往往会把不明情况的伤害归结为对方的敌意,于是行为倾向于攻击性。发出攻击行为后又会激起别人的反击,又强化了原有的“同伴有敌意”的观念,选择在攻击的反应方式,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大量的实证研究,不同加工阶段与儿童攻击行为相关的认知缺陷:①攻击性儿童对敌意性线索表现出偏向的注意;②攻击性儿童对他人行为的解释中存在归因的偏见;③攻击性儿童的行为反应和问题解决策略存在缺陷;④攻击性儿童行为的后果往往抱乐观的期待。
2.归因模型
在攻击行为的认知过程中,个体对他人的行为或伤害情境的归因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认知加工环节。
弗格森和鲁尔提出了个体攻击行为的社会归因模式,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个体受到伤害后,首先要对他所受伤害的情境进行评估(有事故性、可预见的、善意的和恶意的),以确定伤害者应负的责任。
二是在评估的基础上,受伤害者进而确定伤害者因其造成的伤害所应承担的道德上的处罚。伤害者所负的责任越偏离常规,受伤害者赋予他的惩罚越重。
三是受伤害者对伤害者责任原因的归因反映了他对实际发生的结果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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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对某一情境中应该发生的结果的判断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根据海德的个人责任类型,一个行为者因一下原因之一而在道德上受到惩罚:
⑴他不应该造成伤害
⑵他不应该粗心大意
⑶不管在任何情境下,他都不应该有意伤害他人
五是导致受伤害者愤怒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因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唤醒。
六是受伤害者进行敌意性报复愿望的强烈程度,取决于他的愤怒程度。
二.幼儿攻击行为的发展
1).幼儿攻击行为的起因 :张文新等(1996)采用自然观察法对幼儿园小、中、大班27名幼儿攻击行为的起因、类型及其年龄差异进行了考察。经观察把幼儿攻击的起因分为8种类型:
①获取他人的物品(玩具、食物、图片……)
②保护自己的空间
③争夺空间(座位、活动场所……)
④帮助好朋友或受人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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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游戏或其他活动的纠纷
⑥他人违法纪律和行为规则(游戏规则、幼儿园的行为规范)
⑦无故挑衅、欺侮他人
⑧报复还击(在受到他人的伤害、干扰之后对他人进行攻击)
统计结果显示,幼儿攻击行为的起因次数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各类起因次数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还击报复,保护自己的物品,无故挑衅欺侮他人,游戏活动产生的纠纷,违法纪律和行为规则,获取他人的物品,争夺空间及帮助好朋友或受人指使。
2).攻击行为的性别差异
主要表现为:①男孩比女孩更具攻击性,这种差异在2—2.5岁的儿童中已表现出来,男孩对攻击行为反击是女孩的两倍。②男孩多为身体攻击,女孩多为言语攻击;③男孩之间的攻击行为要比在女孩之间或异性之间的攻击行为多得多。④尽管男性对向他挑衅的女性会有言语攻击,但身体的攻击强度会相当降低。
造成这些性别差异的原因包括生物因素和社会性因素:
⑴生物学观点认为至少有4种原因可解释生物因素在攻击行为两性差异上的作用:①在各种社会条件下,男性普遍比女性更具有攻击性;②性别差异出现早(约2岁),很难归于社会学习或育儿经验;③灵长类动物中,雄性也总是比雌性更具攻击性;④有证据表明,雄性激素与攻击行为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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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社会性因素包括性别角色社会化和社会学习的过程。
第三节 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影响因素 一般认为,儿童的攻击行为具有一定的生物学基础,在随后的发展中受到认知因素(社会信息加工)、社会文化情境等的影响。
一. 生物性因素
生物学因素是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产生的物质前提。
⑴首先是大脑的协同功能。行为是大脑认知的结果,而大脑的功能又是认知活动的物质基础。攻击行为作为人类思维的一种特殊形式,很可能是在大脑两半球处在变异状态下产生的行为。有研究表明,攻击行为儿童与正常儿童相比,大脑两半球均衡性较低,大脑左半球抗干扰能力差,而右半球完型认知能力差(张倩)。
⑵其次是情绪唤起水平。情绪唤起水平的提高,会直接导致人们攻击性的增加。(罗杰斯)
⑶最后是性激素水平。男女儿童之间的攻击性行为的差异是受到性激素水平的影响。
二. 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父母、幼儿园教师、儿童个体、大众传媒等。
(一) 父母与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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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儿童社会化的最初环境,对儿童早期行为的塑造起着关键作用。
① 父母在遗传方面影响儿童的攻击行为
② 父母的消极教养态度和抚养方式
③ 父母对儿童平日的言行、人际交往、朋友选择等方面缺少管理和监控
④ 家庭环境
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父母感情不和,没有给孩子提供一个温暖的
(二) 教师与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
幼儿有一部分时间是与在幼儿园度过的。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对幼儿的评价、对攻击性行为的处理等方式都会影响儿童的攻击行为
(三) 儿童个体与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
① 攻击性行为与儿童的道德水平和自我控制有关。道德水平越高,儿童就月容易从他人的利益和立场感受和思考问题,行为也就越趋近于与攻击行为相反的亲社会行为。
② 攻击性行为与儿童的人格特点有关。儿童较强的攻击倾向与某种人格结构紧密相连。同时,他们具有较多的与社会相悖的价值观,进而促成特定的情绪特点与攻击性行为。
③ 攻击性行为与儿童的社交技能水平相关。与受欢迎的儿童相比,攻击性儿童对冲突性社会情境的解决办法较少,社交技能缺乏,容易受到同伴的拒斥,这就会使攻击性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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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自同伴的信息最初错误的归因,认为别人对自己不友好,引发他们使用攻击手段。
(四) 大众传媒中的暴力传播会引发或增加学前儿童的攻击性
学前儿童模仿性强,极易受暗示。大众传媒为儿童提供了直接模仿某些社会行为方式的机会。
第四节 减少和控制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教育 一. 提高学前儿童的社会认知水平和移情能力
社会认知发展水平同攻击性行为之间的关系密切,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的真正控制依赖于学前儿童的社会认知发展水平。个人的社会认知发展水平越低,就越倾向于忽视他人的痛苦、利益和幸福:社会认知发展水平越高,就越容易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理解和思考问题,其行为越趋向于亲社会行为。
二. 引导学前儿童掌握合理的心理宣泄
弗洛伊德认为:应该鼓励人们不时地表现他们的攻击性冲动,否则这种冲动积聚到一定水平就会爆发暴力性宣泄,因而推崇精神宣泄法。
攻击的挫折论认为:人们一旦为挫折的情境惹怒,愤怒的情绪状态就会作为一种有攻击危险的心理准备而存在,被激起的愤怒情绪必须得到宣泄,才可有效降低人们的攻击性。
心理实验研究表明:实际进行攻击、想象攻击行为和观察他人攻击都具有宣泄作用,宣泄是一种很好的消除怨恨和冲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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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及时表扬和奖励学前儿童的亲社会行为
有些儿童的攻击性行为是为了引起人们的关注,这时候成人可采取不予理睬,当儿童知道这种办法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引起反感,就会终止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成人的态度,会减少攻击性行为的出现。当儿童采取与同伴之间的友好合作时,成人要及时的给予表扬和奖励,这样儿童的攻击性行为会减少。
第二:说谎
一:说谎
含义:就是所说的话与事实不符。幼儿偶尔说谎,人们还能容许,但经常说谎总会令人不快。
(一) 说谎的类型
1.想象型谎言
这种谎言是幼儿说谎的萌芽。由于幼儿年龄太小,认知水平低,经验不足,因而常把想象的事(事实上不存在的)当成事实而造成的。他们不知“说谎”为何物,也就不存在歪曲与欺骗之意。 2岁半的明明看着小强玩火车,就说“我爸爸也给我买了飞机和机器猫呢”!其实这只是反映了明明美好的愿望。
2.虚荣性谎言
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说谎多为这种类型。幼儿已能意识到自己所说的与实际情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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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或是虚构的,但因虚荣性作祟,促使儿童说谎。幼儿期的心理特点之一:喜欢听好话,期望被别人赞美或表扬。这也是幼儿的情感需要,由于自我中心化,有一种希望得到别人的注意的心理需要这类谎言又分为两种情形:
(1)夸张型。幼儿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得到别人的赞美,而将事情夸张(夸大或缩小)。“所有的桌子都是我擦的”,其实只擦了一部分。
(2) 虚构型。有时小孩会有互相攀比性的谎言,“我(家)有……”这只是求一时的虚荣,炫耀而已,不同于想象性的谎言。
3.创造型谎言。
幼儿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汇集、交融到一起,搜集自己虚幻世界的各种素材,进行随意的加工,变成故事、童话。编的有头有尾;说的手舞足蹈,幼儿从中获取乐趣。这不是幼儿虚荣心所使,而是好奇心与求知欲的直接外露,也是思维的发散训练。
4.逃避型谎言
幼儿为了避免受谴责或为了推卸责任或逃避任务而说谎。幼儿因不具备逻辑抗拒能力,不容易申辩,于是说谎。这可以说是幼儿的一种防御机制。与虚荣性谎言不同,逃避型的动机是为了“避”,如避免受罚;虚荣型的动机是为了“荣”,希望得到别人的赞美、表扬或注意。随着年龄的增长,逃避性谎言变得愈来愈合理,有时大人一时还觉察不出来。“花瓶是小猫打碎的”,否则可能遭到大人的责骂。
(二) 说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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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害怕训斥、打骂而说谎
幼儿对周围的一切事物感到好奇,尤其是新事物, 非要亲自动手拿一拿,仔细看一看,往往一不小心,就会弄坏东西。这时由于幼儿内心紧张而产生恐惧心理,害怕受到父母责骂,而不知不觉开始说谎。
2.因父母的教育不当而说谎
说谎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发现幼儿说谎因及时教育。但有时造成幼儿说谎的原因是由父母引起的。一天,中班的芳芳在幼儿园捡到1元钱交给妈妈,妈妈忙说:“妈妈给你买面包吃”,并神秘地对芳芳说,要是老师问起,就说是妈妈给的钱买的。显而易见,导致芳芳说谎,是受妈妈的言行影响。幼儿模仿性强,父母的不成熟行为,不仅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还会在他们的心灵上播下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种子。
3.因有某种愿望而说谎
幼儿时期,心理发育尚未健全,感知事物的能力和成人还有一定的差距。有时幼儿会把希望得到的东西当成已经得到的,这是由于孩子的心理活动和思维发展尚未完善,因而产生了幻想,并非真的在说谎。
(三)对幼儿说谎的干预
1.不要轻易指责,不要简单粗暴
2.从正面引导,从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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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帮助儿童发展能力
4.奖励儿童勇于承担责任的品德
5.惩罚公平、合理、要保持一致
6.增进儿童的自信心
父母不应该为儿童或家庭的某些状况而表现出缺乏自信。父母有自信,孩子才会有自信心面对和接受自己的现实。
7.协助儿童进行补救
当儿童犯错后,父母应鼓励儿童认错,接受后果,并协助儿童进行补救。
8.成人必须以身作则
9.对孩子无意中造成的损失不能严加指责
第三:偷窃
2-3岁的儿童年龄小,没有所有制概念,东西不分你我,喜欢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到4-5岁,私自拿别人的东西属于不良的偷窃行为。这种行为有轻有重,轻者不算偷,重者已成陋习。
(一)偷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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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教不严
父母对孩子的要求都给予了满足,使得孩子心中没有是非标准,想得到什么东西都会毫不顾忌地去拿。而不知道私拿别人的东西是社会所鄙视的偷窃行为。
2.家教过严
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并不能总是给予满足,使孩子感到失望,很可能导致他偷钱去买或哪里拿一个来。
3.缺乏关注
4.成人偏爱
有的孩子的偷窃行为是他们出于对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的反抗的一种表现。
5.冒险心理
(二)幼儿偷窃的矫正
1.让孩子尽早树立“所有权”的观念
2.及时制止孩子偷拿家里钱的行为
3.让孩子了解偷窃的行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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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要用打骂等消极的方式惩罚孩子
第四:嫉妒行为
妒忌是一种消极的社会现象。它是对别人在品德、能力等方面胜过自己而产生的一种不满和怨恨,是一种被扭曲了的情感;它对个人、集体和社会起着损耗作用,是一种对团结、友爱非常不利的情感。
(一)幼儿妒忌行为的性质
1.外露性
幼儿的妒忌直接而坦率,根本不考虑后果。
2.攻击性和破坏性
(二)幼儿妒忌的原因
1.环境影响
2.不适当的教育方式
3.孩子能力较强,但在某些方面不如别的小朋友
(三)妒忌心理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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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孩子妒忌心理产生的真正原因
2.纠正孩子妒忌的一些具体办法:
(1)建立良好的环境
(2)要正确评价孩子
(3)帮助孩子提高能力
(4)对孩子进行谦逊美德的教育
(5)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
第五:破坏性行为
幼儿经常故意打破学校的学校或邻居的玻璃窗、灯泡,故意搞脏别人的晾晒的衣服、床单等,这种以损坏他人的财物为乐的行为,就是破坏性行为。
(一)原因
1.由敌对情绪引起的报复
有的孩子经常受到欺负和讥笑,自己又缺乏说理、辩解的能力,便采取偷偷摸摸搞一些破坏性行为来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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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不愉快情绪引起的宣泄
有的孩子好生气,总感到心烦意乱,容易把这种情绪发泄到周围事物上,如摔门、敲桌子等。当孩子受到挫折而极度烦恼时,也可能通过破坏性行为来发泄怒气。
3.为了“炫耀”自己的能干
有的孩子错误地认为,打碎玻璃,破坏他人的财物是一般孩子所做不到的,而自己干了,一次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认为自己比谁都能干。
(二)干预
1.对于貌似破坏性行为的“健康”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成人应该加以鼓励和正确的引导,增强孩子的动手能力和探索能力。
2.对于破坏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要热情、耐心地引导和帮助幼儿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加以克服,应该尽量采取说理和正面引导的方法,减少压制和惩罚。
3.根据原因,对症下药
⑴对于敌对情绪引起的破坏行为:成人要帮助孩子认识到搞破坏并不能表示自己的强大,只能失去大家的尊重,只有经常为大家做好事,才能使大家感觉到他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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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于不愉快情绪引起的破坏性行为:成人一方面要热情关心他们,在他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及时安慰他们,缓解他们的不愉快情绪;另一方面,要严肃对待他们,指出通过破坏性行为发泄自己的怒气的是不对的。
⑶对于“炫耀”自己能干的破坏性行为:成人要帮助幼儿分清“能干”和“强暴”、“野蛮”的界限,是他们了解损害他人的财物是一种强野蛮的行为,只能受到人们的厌恶。
第六:残忍行为
有的幼儿残酷地对待小动物:逮住昆虫,不是揪翅膀,就是把眼睛捅瞎;用手掐小猫、小狗的脖子,这就是残忍行为。若不及时纠正,在他们长大后会缺乏同情心,对自己的父母、长辈、对社会缺乏责任感。
㈠ 原因
⒈是受压抑感的一种表现
如幼儿的父母感情不合,不关心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会感到压抑,从而产生发泄的冲动,借对动物发狠暂时消除内心的不满和压抑。
⒉自卑感、受歧视
有的幼儿长得不漂亮或有某种生理缺陷,有的因为某些原因受到家长的冷落,都会使幼儿产生自卑感、受歧视感,从而使幼儿借助残忍行为证明自己的强大,消除这种压抑感。
⒊父母、教师对儿童缺乏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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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体罚,或者让孩子看暴力镜头,也会造成孩子的残忍行为。
⒋由于好奇心引起无意识的残忍行为
如他们想知道“把鸟的毛拔下来会怎么样?”等等。
㈡ 干预
⒈成人要热爱、关心、尊重孩子,特别是那些自卑感强的孩子,不能用体罚的方式对待孩子的缺点和错误。
⒉要选择性地给幼儿看影视作品,避免暴力镜头的不良刺激。
⒊向幼儿讲清道理,避免让孩子把残忍行为误解为正确的行为。
⒋通过让孩子看图书、参观自然博物馆
制作动物标本等方法,让孩子了解有关动物的知识,将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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