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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车间工资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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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目的 文件名称 编号 BONA-RD-001 A/0 第1页 共3页 模具车间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版本 页码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模具制作和模具维修质量,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激发模具车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模具车间员工工作的责任心,鼓励多劳多得,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模具车间从事模具制作和模具维修的技术人员。 3.0 原则 本办法的拟定和实施,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平等竞争的原则。 4.0 职责 4.1 模具车间负责人:确定模具制作和维修工序、评估模具制作和维修所需工时、审核《模具工作任务单》、 合理分配模具维修任务; 4.2 模具车间技术员:根据模具车间负责人公示的《模具任务明细表》,承接模具加工和维修任务,配合 收集模具加工和维修的相关数据;; 4.3 模具文员:负责整理和统计《模具工作任务单》、《模具制作和维修工时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4.4 人力资源部:审核模具车间每月提交的《模具制作和维修工时统计表》、协助制定和完善《模具车间 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4.5 财务部:负责审核人力资源部每月提交的《模具车间工资汇总表》; 4.6 注塑车间、吹瓶车间、拉吹车间:及时有效填写《生产模具履历表》,配合进行模具出腔率和模具连 续生产时间的统计; 4.7 质管部:及时有效的按标准判定产品(包括试模、首件、量产等)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发出《品质异 常报告单》; 4.8 项目工程师/客户/PMC:提供完整的《模具制作和维修任务单》并及时有效验收模具。 5.0 名词定义 5.1 新模:根据销售提供的数据资料,由开发部项目组立项进行研发的新模具,也包括新模具的复制模; 5.2 旧模:经项目和客户确认合格后,进入量产阶段的模具。 6.0 工时计算 6.1 新模加工 6.1.1 模具车间负责人根据新模的产品图和模具图确定新模加工工序及各工序额定工时(不包括外协加工时间),根据项目要求确定任务完成时间,最后填写《模具任务明细表》; 6.1.2 将《模具任务明细表》在车间进行公示,组织全部模具车间技术员进行竞标; 6.1.3 根据竞标结果,确定新模加工责任人和责任日期; 6.1.4 新模加工责任人填写《模具工作任务单》,模具车间负责人审核后,原件由部门留存,新模加工 责任人留存复印件; 6.1.4新模加工完成后,进入新模验收程序: 第一步,试模。项目工程师或客户确认试模样品是否合格,样品不合格重新进入新模加工程序; 第二步,新模上机。生产部确认新模是否连续生产超过七天,不超过七天按加工不合格处理。 6.1.5 试模样品确认合格并且连续生产超过七天后,模具文员根据生产提供的模具出腔率进行工时计算, 月底汇总部门所有模具加工和维修数据提交人力资源部。 新模加工所得工时=∑新模加工各工序额定工时×连续生产七天后的模具出腔率。 6.2 旧模维修 6.2.1 模具车间负责人根据《生产模具履历表》和《品质异常报告单》,确定旧模维修工序、各工序额 共3页,第1页

文件名称 编号 BONA-RD-001 A/0 第2页 共3页 模具车间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版本 页码 定工时(不包括外协加工时间)及旧模维修结束后的连续生产时间(3-7天),最后填写《模具 任务明细表》; 6.2.2 将《模具任务明细表》在车间进行公示,组织全部模具车间技术员进行竞标; 6.2.3 根据竞标结果,确定旧模维修责任人和责任日期; 6.2.4 旧模维修责任人填写《模具工作任务单》,模具车间负责人审核后,原件由部门留存,旧模维修 责任人留存复印件; 6.2.4旧模维修完成后,进入验收程序: 第一步,试模。质管部确认试模样品是否合格,样品不合格重新进入旧模维修程序; 第二步,旧模上机。生产部确认维修好的旧模是否连续生产超过任务天数,不超过任务天数(3-7 天)按维修不合格处理。 6.2.5 试模样品确认合格并且连续生产超过任务天数(3-7天)后,模具文员根据生产提供的模具出腔 率进行工时计算,月底汇总部门所有模具加工和维修数据提交人力资源部。 旧模维修所得工时=∑旧模维修各工序额定工时×连续生产任务天数(3-7天)后的模具出腔率。 6.3 特别说明 6.3.1 新模验收完成后,如客户或者项目工程师要求改模,需重新计算改模工时进行累加; 6.3.2 根据《模具工作任务单》完成旧模相应维修任务后,因组装或其他主观原因导致连续生产周期 内新的异常产生,旧模维修责任人必须无偿进行返工;因调机、设备等客观原因产生新的异常, 需重新计算维修工时进行累加;异常产生后,由模具车间负责人主导,质管部、生产部负责人 参与进行异常原因分析; 6.3.3模具车间负责人有权根据新模或旧模加工维修情况及时调整模具加工或维修责任人且不予计算 加工或维修工时。未完成的模具加工或维修工作,由模具车间负责人重新评估加工或维修工时。 6.3.4 模具车间轮值夜班的技术人员,紧急配合生产需要完成的模具维修任务,由生产车间进行记录, 第二天提交给到模具车间负责人进行工时计算; 6.3.5 部分模具加工或维修任务确实存在模具损毁程度高、技术障碍等特殊情况,模具车间负责人评 估后,可在正常核定的基础上:①增加一定的技术工时;②适当降低模具出腔率或连续生产天 数目标。 6.3.6 模具车间负责人根据竞标结果对模具加工和维修任务进行分配时,需充分考虑模具或设备零配 件采购、项目或计划要求完成时间、模具加工和维修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任务难易程度等客观 因素。 7.0 工资计算和发放 7.1 工时单价=(福利费1450元/月+加班费1517元/月)÷(正常出勤174小时+加班84小时)=11.5元/时;月工资=1808元/月+工时单价×∑月完成模具加工或维修任务工时+绩效工资+法定节假日补贴; 注:①福利费数据参考模具车间最高值;②正常出勤=21.75天/月×8小时/天=174小时/月;③加班= 平时加班44小时+周末加班40小时;④加班费=44小时×15.59元/时+40小时×20.78元/时;⑤法定 节假日补贴100元/天。 7.2 每月工资按当月实际完成验收的模具加工或维修任务所获得工时进行计算。 8.0 出勤管理 本办法实施后,所有适用本办法的技术人员出勤时间调整为五天八小时: 白班技术员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夜班技术员工作时间调整为晚上20:00-24:00,上午2:00—6:00。 9.0 附件 9.1 《模具任务明细表》; 9.2 《模具工作任务单》; 9.3 《模具制作和维修工时统计表》。 共3页,第2页

10.0 附则 文件名称 编号 BONA-RD-001 A/0 第3页 共3页 模具车间工资计算管理办法 版本 页码 10.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10.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0.3本制度自批准之日执行。 职责 签核 模具车间 员工会签 签字 时间 拟制 审核 核准 共3页,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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