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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应急预案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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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应急预案范文1

为全面做好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迎国庆、保安全,确保下半年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禽(小区)科学防控和依法监管工程”,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其它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一行动,严格督查,通过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督导检查行动,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规范动物防检疫基础工作,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行动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稳定控制。

(二)免疫质量目标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布病免疫密度达到100%;鸡新城疫,规模场免疫率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2.免疫抗体水平。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目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四、行动计划

秋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从9月1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全县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督导检查专项行动。

(一)集中免疫行动。9月11日至9月30日,全县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要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结合强制免疫工作,以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所为重点,开展预防消毒。

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禽、肉禽、水禽等家禽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及其它禽类免疫。各类家禽的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母猪配种前和仔猪断奶前要加强免疫一次。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口蹄疫:对所有存栏家畜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在做好O型、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基础上,对所有奶牛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具体免疫程序与要求:①免疫途径及计量。肌肉注射,进针要达到足够深度,保证将疫苗注入肌肉内。;②新生犊牛免疫程序。新生犊牛于80-90日龄首免,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③成年牛免疫程序。首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1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

猪瘟:对所有存栏生猪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鸡新城疫、狂犬病、布病、炭疽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二)疫情监测行动。集中免疫结束后,开展秋季集中疫情监测行动。按照《20**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除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实行秋季集中监测。一要加强免疫质量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后,按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抗体抽样检测,准确掌握免疫质量。二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在普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县兽医实验室要按规定采集样品,报市实验室进行检测。三要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和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储备制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内容报告,同时按规定迅速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三)督导检查行动。县督查室要协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督导队伍,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好督导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因行动迟缓、组织不力,导致免疫工作落后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阶段(9月11日——16日)。县组织召开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防疫任务。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以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同时,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新晨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各项行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15日)。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秋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要统一组织、协调防控工作,逐级分解防控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工作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保证防疫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的落实。

养殖场应急预案范文2

今年以来我镇畜牧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防控非洲猪瘟,春防、秋防,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其中工作重点就是我镇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8月27日接到县防控指挥办通知,对我镇境内全部养殖场进行摸排了解,并召集村干部、村防疫员召开防控非洲猪瘟会议,每天上报养殖场生猪情况。9月7号接到通知立即进行物质贮备。生石灰5吨、帐篷2顶,无害化处理点五处。。次日联合派出所,食药品,工商部门召开非洲猪瘟防控紧急会议对全镇饭店、食堂的泔水流向进行摸排,严禁泔水流向养殖场,并对所有养殖场发放泔水喂猪危害书,并签字存档。9月8日我镇成立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组、并制定了疫情应急预案,有镇领导担任指挥部负责人,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全面保障防控工作。9月19日联合生猪办暂停跨省调运生猪,并对生猪经理人及车辆进行备案,每天的检疫票登记备案,做屠宰检疫台账。9月22日对全镇所有养殖场进行自查,排查,对养殖场、屠宰场进行房前屋后消毒,防止出现防控疲惫。 11月13日接到通知对全镇的饲料加工企业,自配料养殖场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禁止在饲料加工过程中添加血浆蛋白粉、肠膜、肉骨粉、禁止以猪血为原料生产猪用饲料,并排查比利美英伟饲料(批号:10月31日、11月2日、11月4日),并在告知书上签字存档。

春防、秋防工作已接近尾声,接到县防控站通知领取防疫疫苗,并召集防疫员进行防控部署工作,确保全面规范免疫,不出现漏免,错免,并做好疫苗瓶回收工作。近期将开展疫苗注射后效价评估工作,确保免疫效果良好。

我镇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情况:对我镇六家规模养殖场进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的督促,按规定建设堆粪场、沉淀池、氧化塘、沼气池等设备。同时对粪便、尿液去除进行调查,确保达标后进行粪污再利用,确保我镇养殖场粪污合理排放。

养殖场应急预案范文3

2、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

3、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在上述区域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

4、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定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报批、验收工作。

5、制定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养殖场应急预案范文4

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XX市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等非洲猪瘟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为全力配合做好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及职责要求,本着“早、快、严、少”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部门工作职能。现将我支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抓好非洲猪瘟疫情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职责要求,一是在“双随机 一公开”日常监管手段基础,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执法大练兵异地交叉联合执法等行动,重点对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企业)、屠宰场的环保手续、污染防治建设运行、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执法,把好生猪养殖业环保准入关,守住养殖粪污排放口,严禁生猪养殖业非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二是针对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我单位创新监管执法方式,采取畜禽养殖场水质检测、无人机排查等外围监管执法方式,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依据职能依法查处畜禽养殖行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避免了因现场监管执法存在非洲猪瘟传播风险,杜绝了少部分生猪养殖违法企业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为借口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共同抓好餐厨剩余物的监管。配合市监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共同抓好全市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工作,杜绝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

2018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51件,共计处罚款97.9万元,移送机关行政拘留7起,行政拘留6人。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XX市畜禽养殖行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与当前全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部分畜禽养殖业规模小、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意识淡薄,不愿加大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资金投入,甚至部分畜禽养殖企业仍抱着侥幸心理进行偷排漏排,对XX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带来一定风险。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畜禽养殖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站在非洲猪瘟防控事关XX高重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乡居民保供安全的高度,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和厌战懈怠心理。加大对畜禽养殖重点项目开展环境保护“三同时”、“自主验收”及“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做好环境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企业环境管理咨询、指导服务,从源头上避免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范工作。

养殖场应急预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和各种优惠,抓好以生猪为主的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建设,同步发展小畜禽和牛、羊养殖,加快畜牧产业化经营,努力实现畜牧业结构优化和增收方式的转变,确保我镇畜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全镇出栏生猪41000头、小家禽畜35万只、肉牛2700头、肉羊1000只,农民人均新增牧业纯收入150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畜牧经济及动物防疫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做好全镇畜牧经济及动物防疫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和发展全镇畜牧经济及动物防疫工作。

(二)加快良繁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落实好国家对能繁良种母猪保险,大力发展优质母猪。二是认真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大畜禽良种推广力度。生猪、牛羊、小畜禽良种率提高5个百分点。

(三)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动物防疫24字方针防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

2.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规范操作规程,强化防疫质量和效果。一是抓好基础免役。坚持猪打针、春秋普免、随时补免的免疫程序,确保免疫密度。二是抓好春秋两季统一防疫工作。确保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鸡新城疫的免役密度达100%;畜禽圈舍消毒到100%;狂犬病免疫率、犬只栓养达到100%;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三是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早、快、严、小”果断处置疫情。

3.确实加强养殖场防疫管理。积极指导监督养殖场(户、小区)做好防疫工作,有效降低养殖场动物疫病发病率。要健全各项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要依法加强管理,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到位而发生、传播疫情。

4.认真搞好检疫工作。严格坚持“到点检疫、有宰必检、有报必检”和检疫工作“四到位”认真搞好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5强化引进动物管理。引进动物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严禁引进未经审批和未实施检疫、免疫的畜禽,防止外来疫源传入。

养殖场应急预案范文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县畜禽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认真抓好重大动物集中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消毒灭源和应急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动物防疫工作

1.落实强制免疫工作。每年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集中免疫工作,做到存栏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对新补栏畜禽进行“月月补免”。高致病性禽流感、牧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乡(镇、街道)、村(场)免疫监测覆盖面达到100%;生猪配戴二维识别码耳标100%。

2.加强免疫档案管理。全面推进《动物免疫证》入场(户)工作,规范证件填写和签字确认,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和完善免疫档案,确保《动物免疫证》入场(户)率达到100%。

3.优化疫苗供应服务。完善强制免疫疫苗组织供应冷链无缝对接和冷链保存,确保疫苗质量。做好疫苗应急储备;组织开展疫苗临床使用效果评估;加强规模场疫苗使用监管。

4.提高实验室监测能力。加强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病原检测能力建设,对重点畜禽饲养场、活禽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散养户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各乡(镇、街道)随机抽查2~3个村(场)监测免疫效果,切实提高应急监测能力和水平。

5.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安排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值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做好来电、来防、接待和记录工作,一旦发现突发或疑似动物疫情,要及时报告,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规范处置,严防扩散蔓延。

(二)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

1.严格产地检疫。对动物饲养、经营环节进行监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临栏检疫,严禁“隔山开证”,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监督畜货主按规定处理,防止流入市场,危害群众。

2.强化屠宰检疫。开展驻场检疫,检疫员对入场动物认真查验免疫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无免疫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入场。检疫员每天对生猪进行产地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工作,做到三必检,并做好检疫检验记录,确保检疫质量。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按要求无害化处理)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生猪未检上市,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3.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理》、《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业厅下发的禁用兽药名录,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假、劣、禁药的行为,督促经营店规范建立采购记录、销售记录等相关档案。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规范养殖场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档案,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进行不定期抽查送检,重点加强“瘦肉精”等国家违禁药品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生产源头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瘦肉精”检测。每日对屠宰场生猪,盐酸克伦特罗检测数量不低于日屠宰量的3%且不少于3头,莱克多巴胺检测数量不低于日屠宰量的1%且不少于2头。每日对生猪批发商(户)外调入的生猪,按每车抽检克伦特罗2份和莱克多巴胺1份。对全县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不定期抽检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

4.加强应急值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贮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检查站值班人员对过往运输动物及其产品车辆,严格审查“三证一标”(检疫合格证、运输车辆消毒证、准调证和耳标)等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控境外疫情传入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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