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有审批手续,就不违法。各地对这方面的规定都不一样,有些地方要求拿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书、而有些地方只需要村委签字同意,有些地方则只需是自己名下的宅基地即可。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及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的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后,由县级进行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的第四十四条规定来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