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此票有以下原因:
1、输入的查验证项目不正确;
2、查看的开票日期当前日期超出1年;
3、当日出具的,最快第二天才可以查询到;
4、开票方因为网络问题离线开票,数据信息尚未提交上传至国税局;
5、检查平台找不到该。
补需要的流程如下:
1、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2、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专用已抄报税证明单。
的种类如下:
1、普通: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纳税经营者,也可以用于单位使用也可以对个人,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出具专用型的情形下也可使用普通;
2、专用型:是常用于经营者市场销售或是提供所得税应纳税额项目的一种专用。既具备普通所具备的含义,同时还具备比普通更特殊的作用。方确认开票软件中对应的上传状态。
综上所述,当日出具且数据信息提交完成的要于次日进行检查。若第二天依然没办法查看,就需要联络开票方确定开票信息是不是成功提交。若确定开票信息已成功提交,仍没有办法查找到信息,需开票方位联络本地国税局机关单位进一步检查管理新系统是不是正常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