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对于婚外情,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1、虽然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但是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离婚,选择继续维持或挽回婚姻。
2、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并提起离婚的,若另一方同意离婚,则夫妻双方可协议离婚。若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出轨方可直接诉讼离婚,依法进行判决。
3、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但没有提起离婚,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出轨方同意离婚的,可协议离婚,出轨方不同意离婚的,可通过诉讼离婚。
在这里应注意的是,要注意收集婚外情相关证据,以便离婚时使用。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