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是可以登记的,老年人有婚姻自由的权利,老年人二婚不用征求子女同意,可以自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子女无权干涉老人的婚姻自由,如果过分干涉,老人可以到起诉子女,也可以向投诉。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一、孩子抚养权爷爷奶奶有没有权干涉
孩子抚养权爷爷奶奶没有权利干涉。
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别人无权干涉。但如果经常照顾小孩,和孩子有抚养、教育的关系,在向起诉离婚时会适当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上诉。会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前提进行审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二、分家不公平该如何处理
分家不公平可以协商解决。父母有权决定分配财产,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因为法律给予每个人同等的权利,根据个人喜好分配自己的财产。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自己所有的财产。自由分配的只是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两个老人共同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
下列行为属于子女干涉父母婚姻自由:
1、反对父母双方或者单方要求离婚的行为;
2、父母离婚或者丧失配偶后,子女反对父母再婚的行为;
3、反对父母复婚的行为;
4、强制父母结婚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