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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房产过户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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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过户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给子女购房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财产?对于共同房产离婚如何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婚前已完成购房行为的财产仍属个人财产;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对于离婚后无法达成协议的共同房产,可通过竞价、评估或拍卖等方式进行分割,考虑双方住房情况和子女抚养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婚前房产过户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财产无特殊情况下,系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若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但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财产仍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父母给子女购房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财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三、对于共同房产离婚怎么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结语

根据我对婚前房产过户和父母给子女购房的法律解释,我得出以下结论:婚前房产过户后仍属于个人财产,父母给子女购房属于个人财产或按份共有。至于共同房产离婚的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包括竞价取得、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等。在决定分割归属时,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尤其是在双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会照顾女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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