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条件和机关必须出示拘留证。
文章内容概括:根据规定,刑事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以下是刑事拘留的条件: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被发觉;被害人或在场目击者指认;发现犯罪证据;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身份不明;有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嫌疑。同时,机关在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您。
法律分析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三条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我想你就刑事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已经清楚了。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申请缓刑?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期间是指犯罪嫌疑人被扣押在看守所等地的时间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缓刑。缓刑是指根据被判刑人的表现及社会危险性,决定将刑罚暂缓执行,并在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内进行监督和教育。被判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向提出缓刑申请,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判刑人的个人表现以及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进行审查和决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批准缓刑申请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作出决定。
结语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暂缓执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判刑人可以在刑事拘留期间向提出缓刑申请。将综合考虑案件情况、被判刑人表现和社会危险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申请。缓刑是对被判刑人的一种宽大处理,通过监督和教育来促使其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然而,是否批准缓刑申请仍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接到最高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由最高人民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依法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或者原判人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