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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伪造的专用罪具体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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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客体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专用管理制度。我国实行改革,建立以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是深化改革、促进竞争、公平税负和保障国家税收的需要。鉴于专用关系税制改革的成败,所以国家对专用实行严格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专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可见,伪造或出售伪造的专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管理法规,干扰了税制改革。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的专用,包括专用防伪专用品和监制章。防伪专用品,是指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用于防伪的专用物品,属国家专控商品,包括底纹版,专用纸张,有色、无色荧光专用油墨等其他专用品。专用防伪专用品和监制章是专用的有机组成部分。

客观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伪造专用和出售伪造的专用两种行为方式。

1、伪造专用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仿照专用的图案、色彩、形状、式样包括所属的种类、各联用途、内容、版面排列、规格、使用范围等事项、使用印刷、复制、复印、描绘、拓印、蜡印、石印等方法,非法制造假专用的行为。

2、出售伪造的专用

所谓出售即有偿让与,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方法通过各种途径将伪造的专用以一定价格卖出的行为。既包括以票换取金钱的典型出卖行为,同时也包括以票换取其他财物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与报酬的非典型出卖行为。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出卖行为的对象仅限于伪造的专用,否则不能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如非法出售真实的专用,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或者普通,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论处,即非法出售专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非法出售罪等。所谓伪造的专用,是指通过伪造行为而产生的虚假,它并不要求与真实的完全一样,只要足以以假乱真、能蒙骗他人即可。至于出售的是自己伪造的,还是他人伪造的,是通过购买而从他人手上得到的,还是他人伪造后送与的,都不影响行为的性质,只要行为人出于明知,即可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

主体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单位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的行为违反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专用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专用的,可以视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而不认为是犯罪。

一、本罪的客观构成认定是什么?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

1、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才有效。因此,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当然也就包括非法制造用于制作该的防伪专用品及套印在其上面的监制章,非法制造该类的,又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伪造,是指无权印制专用之外的其他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的人仿照真实的该类的式样,非法制造假,冒充真的行为。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真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伪造该类,除了要将本身制成和真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上述各种制假方法伪造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

擅自制造,是指印制企业或生产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印制通知书或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书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

擅自制造与伪造的不同主要在于:

第一,行为人不同,前者为印制企业或生产防伪专用品企业;后者为任何人。

第二,所制成的效力不同。前者制成的是真实有效的;后者制成的是虚假无效的。但无论是伪造还是擅自制造,均是非法制造的行为。

2、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退税、抵扣税款的。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基本特征。因此,那些无金钱交易、不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能算是出售,因而也就不能构成本罪。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买卖双方直接会面,邮寄、托运、托带均可。出售非法制造的必须以占有该非法制造的为前提,其来源有二:一是自己伪造、擅自制造的;二是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后一种主要是通过盗窃、骗取、买入等手段获得的。出售的不限于假,真也可,如擅自制造的,尽管其擅自制造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其制造出来的却是真实有效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专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专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一百零第二款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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