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大连旅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金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大连旅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金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签订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共同签署了《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消防水池进水管隔膜式水位控制阀和闸阀因阀门井下沉导致两阀断裂无法使用。应甲方要求乙方采购所需材料重新改造安装。拆除DN300隔膜式水位控制阀2台=2904.66元;拆除DN300闸阀2台=2904.66元。新换DN300隔膜式水位控制阀1台=5795.76元;增加安装DN300避震喉4台=9624.62元;重新安装DN300隔膜式水位控制阀1台为免费;管路改造2处=1317.84元。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由于喷淋电磁阀井积水潮湿,导致防爆压力开关锈蚀无法使用。应甲方要求乙方更换防爆压力开关2只=4783.49元,维修防爆压力开关2只=1348.96元,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合计为28,680元,乙方本着与甲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决定做出让利,最终以23,000元的价格对以上项目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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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四、本协议总价定为: 金额:(大写)。 金额:(小写)。
五、付款方式:执行原合同协定。 六、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章后生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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