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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争先创优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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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

学生“争先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重大城科学〔2015〕60号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图书馆:

为推动我校学风、校风建设,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在11月份开展“争先创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项目

(一)单项荣誉奖学金

【厚德奖】诚信·感恩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博学奖】学习优秀先进个人、专业优秀先进个人、博雅读书先进个人;

【求是奖】自立自强先进个人、体育优秀先进个人、文艺优秀先进个人;

【创新奖】学术创新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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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

个人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集体项目——文明寝室、优良学风班。

(三)争先创优活动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和集体。

三、评选条件

详见细则(后附)或宣传海报。

四、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图书馆及校团委(以下简称各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生处公布评选办法

(二)各部组织初评及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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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条例》(2015年8月版),以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明确党的教育方针要求和各项奖励的具体评选条件;

2.各部经办人动员及宣传评优细则并与班委、学干、勤工助学学生一起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提出参评人选;

3.在评议、总结的基础上,参评学生填写相关评优表格,交由班委或民主评议小组评审后签字,并在学工系统中点击相应的奖项申请;

4.二级学院辅导员签署推荐意见并在学工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各部对参评人选进行全面的评估审核并提出最终拟评定名单,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各部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副)在学工系统中提交审核;

(四)各部上报初评结果

(五)学校职能部门组织评审、报学校审核

(六)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学校召开大会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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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额分配

(一)单项荣誉奖学金

【厚德奖】诚信·感恩先进个人10名、精神文明先进个人6名;

【博学奖】学习优秀先进个人5名、专业优秀先进个人4名、博雅读书先进个人4名;

【求是奖】自立自强先进个人7名、体育优秀先进个人5名、文艺优秀先进个人5名;

【创新奖】学术创新先进个人4名;

差额评选,共50名;各部每类推荐人数,不超过该类评选名额数。

(二)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

等额评选,三好学生比例控制在参评学生的3%以内;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控制在参评学生干部的10%以内、各级团委比例控制在25%以内;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优良学风班比例控制在参评班级的5%以内;文明寝室比例控制在参评寝室的3%以内。

以上各类先进在评定中宁缺勿滥,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单项荣誉奖学金、争先创优先进个人两大项奖励可兼得,单项荣誉奖学金各小类之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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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得,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各小类之间可以兼得。获得本学年度争先创优荣誉称号的学生、集体可申请重庆市相关奖项的评选。

(三)争先创优活动先进工作者

由学生处在二级学院经办人中评选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网络申请及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部于11月19日16:00前将本部相关电子版、纸质版推荐材料材料上报学生处。

学生网上申请时间:11月9日9:00—12日24:00;

辅导员推荐及二级学院审核时间:13日0:00—19日12:00。

(二)材料报送内容

各类评选项目审批表纸质版一份,各部拟获奖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相关表格不随文件下发请与学生处联系领取电子版。

(三)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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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以纸质形式报送学生处,并按单项荣誉奖学金材料按初审名单顺序排列;

2.校团委可推荐报送优秀学生干部(此类学生不用网上申请);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由各行政职能部门推荐报送(此类学生不用网上申请);争先创优活动先进工作者由学生处评选产生;其他项目由各二级学院上报;

3.上报材料应规范严谨,材料上报后不再更改,推荐报送的学生,经学生处审核未达到评选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不再增补;

4.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经学生处审核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下一学年度综合测评诚信分计0分,并通报批评相关审查人;对材料上报规范的学院、个人将进行表彰。

(四)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此次评选在本院内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以评促建,营造“树榜样,学先进”的良好学风氛围,以育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各项学生工作的开展,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争做“优秀学生”、创建“优良学风班”、“文明寝室”等活动。

联系人:胡迦 联系电话:49841313

附件:1.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单项荣誉奖学金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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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争先创优”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细则

学生处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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