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延期许可工作的通知
豫安监管危化[2007]412号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安全评价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令第397号)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首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今年12月底到期。为了及时做好延期许可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许可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省安监局提出延期申请。
二、提交资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一式三份);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一式二本),其中包括: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②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③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④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⑤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复印件);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内容。
(3)具备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一式二套);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申请与领证办法
1.申请:申请单位持上述第二条要求的文件、资料,到省安监局政务受理中心申请;同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见附件1)和《安全评价报告》正文(不含附件)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发送至“h
nwhpxkz@126.com或hnwhpxkz@163.com或hnwhpxkz@yahoo.cn”信箱。
2.领证: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资料,经审查同意延期的,申请单位须持受理通知书,到省安监局政务受理中心领取换发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查不同意的,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
四、现场核查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审查:
1.氯碱、合成氨、甲醇、二甲醚、炼油、乙炔和剧毒化学品以及省安监局要求直接核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省安监局组织专家、评价单位和当地安监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向企业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2.上述企业之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委托省辖市安监局组织专家、评价单位和当地安监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向企业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五、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一项许可制度。安全生
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但
安全生产许可涉及性、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为
了严把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企业办理延期许可,应当进行重新审查。为此,各级安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搞好协调服务,督促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积极准备相关资料,认真做好延期许可工作;各省辖市安监局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认真地做好委托审查工作和监督整改工作,确保审查质量;各评价单位要严格、严格标准,做好评价工作,同时,还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申请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确保延期许可工作顺利进行。
2.要规范申请和审查材料。申请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要求提交申请文件、资料,且须保证其真实(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有效、规范。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见附件一)电子版,可从河南省安全生产信息网(http://www.hnsafety.gov.cn/
)下载。
(2)各种证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保险证明,评价报告,工商营业执照等)
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安全评价报告》中结论为“符合安全生产条
件”或“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否则,不予受理。
(3)《安全评价报告》要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有关
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规定,并切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内容要采用A4白色胶版纸打印、复印,并采用胶装方式封装(封装格式见附件三)。
3.关于评价机构资质。根据原国家安监局《关于贯彻实
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
„2004‟139号)的有关
要求,“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不受地域、项目或者企业规模的;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投资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和国有(含国有控股)以外的企业安全现状评价”。
4.各省辖市安监局依据《关于危险化学品有关行政许可问题的复函》(安监管司办函字„2004‟124号)办理的气体充装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满的,可依据《关于明确气体充装站从业性质紧急请示的复函》(安监总厅危化函„2006‟300号)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申请材料时,可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现场核查时,专家可从省、市专家库中抽取,且与被审查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每个核查工作组的专家不少于3人。
6.现场核查时,发现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处理:
(1)存在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暂缓延期许可,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补办有关建设项目许可后,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许可。
(2)存在未办理变更许可手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和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或者新(改、扩)建项目已经验收合格,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擅自
投入生产的,应暂缓延期许可,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后,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许可。
7.现场核查专家和受托审查的省辖市安监局应当依据《关于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提交、审查有关资料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委托审查书》(见附件二);现场核查意见应及时反馈申请单位,由当地安监部门下达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由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整改到位;企业整改后要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和评价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安监部门和评价单位应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并分别出具复查意见书和复查报告。
最后,企业应将自己的整改报告、补充申请资料、省辖市安监局签署意见的《征求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委托审查书》以及安监部门的复查意见书和评价单位修改后的《安全评价报告》等一并上报省安监局危化处。
8.关于许可工作办理时限。省安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不含企业整改时间),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决定。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而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第四十、第四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附: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委托审查书》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材料》封装格式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延 期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企业”,是指生产单位(或者申请单位)隶属的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所属子公司、管理的企业所属分公司;“生产单位”是指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
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
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
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分别填写“企业”和“企业意见”栏;
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则填写全部栏目。
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全称;企业的“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单位的“地址”栏,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
七、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经济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即可。
八、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延期许可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该产品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年设计生产量,计量单位为吨;“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
九、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验收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 十、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延期许可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臵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企 业 申请 单位 生产 单位 名称 地址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名称 地址 经济类型 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从业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成立日期 从业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名称 地址 电子邮箱 经济类型 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成立日期 从业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企业 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申 请单 位意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见 生 产单 位意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见
项 目 序 号 申请延期许可范围 备 注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工艺系统 生产原料 验收文号 投产日期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委托审查书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受 理 人 审查类别
发证机关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填 写 说 明
一、本审查书由委托审查人员或委托审查机关填写。
二、本审查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审查书封面中的“申请单位”栏,填写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单位全称;“生产单位”栏,填写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全称;“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和“受理人”栏,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载明的“受理编号”、“签发日期”和“受理人”;“审查类别”填写首次申请或者延期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申请;“发证机关”栏,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全称。
四、本审查书第3页至第5页表格的“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人员的意见,理由或者依据;“审查人签字”栏,由审查人员签字;“备注”栏,填写该项审查内容是否属于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进行的审查内容,即是否属于公司、分公司、生产单位的审查内容。
五、本审查书表格中“审查人员”栏,填写参与审查人员的简要情况。 六、本审查书第6页表格中“审查意见”栏,填写审查人员的综合意见和简要说明理由,并由审查负责人签字。
八、本审查书第7页表格中“承办科室意见”栏,填写承办科室的审查意见和简要说明理由,并由承办科室负责人签字。
九、本审查书表格中“受托审查机关意见”栏,应在受委托的审查机关意见。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后,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项 目 审查人 审查内容 审查意见 签 字 备注 序号 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1 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 2 3 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制定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是否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业务主4 5 6 7 8 9 10
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 项 目 审查人 审查内容 审查意见 签 字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是否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臵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备注 序号 11 12 (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13 1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是否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4 15 项 目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且与员工宿舍是否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审查人 审查内容 审查意见 签 字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臵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备注 序号 16 17 18 19 20 21 22 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是否经过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有无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有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是否定期检测、检查和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 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 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23 距离当地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 24
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姓 名 审查 单 位 职 务 职称 人 员 审 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办科 室意见 受托审 查机关 意见
附件三
《安
(封面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号黑体字、居中)
生 产 许 可 证》延 期
(1号黑体字、居中)
申请材料
(初号宋体字、加黑、居中)
全
X X X(申请单位全称,3号黑体字、居中,加盖公章)
年 月(4号黑体字、居中)
(封二样)
目 录
1.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复制件) ……………………………………………………………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
5.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缴费凭证复印件)…………………………………………………… 6.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7.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