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一、分居两年就可以办理离婚了吗
分居两年并不一定会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的依据是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有下列情形: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其他情形。所以,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一次判离婚情况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三、离婚怎样的情况会一次判离
夫妻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