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愿意分割财产女方可以向起诉。诉讼离婚的流程包括:
1、向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3、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由进行调解;
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