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的主旨是: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在七日内获得许可证。小型工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则不需要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交一系列的资料,包括申请表、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拆迁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等。办理流程包括申请、材料提交、办理、决定是否许可和颁发许可证。
法律分析
施工许可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具体如下:
1、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提交的需要的材料;
3、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
4、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
8、资金证明;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
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
18、外地施工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
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结语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提交一系列必要的材料,并在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手续。建筑工程管理科将在受理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等。此外,还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等。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申请人还需缴纳定额测定费并提供相应的收据。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