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院护工,一般属于外包制,不属于医院的护理体系,聘请护工属于患者与护工或者专业护理机构的私下商业行为。所以医疗保险不予报销。报销范围一般包含挂号费、药品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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