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券类投资基金欺诈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的追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
2. 欺诈行为必须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实际损失;
3. 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刑事责任的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对于严重的欺诈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 “出售证券时,利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手段,欺骗、误导投资者,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背信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股东、债权人利益,数额较大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案件适用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以虚构证券交易、散布虚假信息等方法,欺骗股民的,情节恶劣,数额巨大的,应以诈骗罪或者重大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