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前股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股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投资的股权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而对于一方婚前投资,婚后的收益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