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转让注册商标的法定程序如下:
1、确定要转让的目标商标范围及状态;
2、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件;
3、商标局受理和审查;
4、核准转让并公告。商标局认为商标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予以核准,同时下发《转让核准证明》。商标转让自核准公告时起发生效力。
一、商标转让的形式如下: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2、继受转让。注册所有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
二、商标转让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注册商标申请书;
3、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办理转让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总之,注册商标转让,应按照法定的程序,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转让注册才能生效。未履行法定程序,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