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告没有出席的可以由其诉讼代理人代理,没有必要重新起诉。如果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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