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成年人不能办理电动车车牌。
法律依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
(二)购车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