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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可以不开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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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撤诉包括申请撤诉和按撤诉处理两种情况。按撤诉处理,即申请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劳动仲裁,例如,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缴纳费用,申请人在开庭时经仲裁庭通知无故不参与庭审活动等,因此,如果在开庭时不到场,仲裁庭会按照申请人撤诉处理。在我国,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的高效手段,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于一些劳动事项存在争议而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又因为某些原因想要撤销劳动仲裁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劳动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的规定,提出和撤回仲裁申请都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方式,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有权撤回申请,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一、仲裁撤诉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再次仲裁吗

劳动仲裁的撤诉按照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自己申请撤诉,一种是按撤诉处理。按照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但如果是因为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被仲裁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然,如果仲裁时发现遗漏事项的,可就未申请事项再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在裁决结果未生效前可向人民提起诉讼,如果仲裁裁决已生效的,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告知其按照申诉处理。

二、合同纠纷仲裁庭裁决可以撤回吗

合同纠纷仲裁开庭后可以撤回。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在仲裁裁决作出前的任何阶段,申请人均可以撤回申请,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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