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绥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1.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及时转交后台。
2.审查:审批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作出决定,制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于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时转交政务服务大厅。
4.送达:政务服务大厅根据申请人意愿,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或快递送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公开。
二、绥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需要什么材料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
4、种畜禽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
5、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畜牧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资格证明;
7、种畜禽品种来源证明;
8、场区平面图;
9、配种率、受胎率、性能测定等记录;
10、无重大动物疫情证明;
11、无使用瘦肉精(检测)证明,猪瘟等主要疫病监测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修正)
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发给生产经营许可证。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规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财政、价格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