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一般会有:信息处、机要交通处、行政财务处、督查室、秘书处、文电处、综合处、机关保卫处、人事处等。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组成部门。
《中国党章程》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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