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婚姻登记程序及涉外婚姻证书认证程序。国内申请结婚登记需到指定机关提交材料并通过审核,符合条件后颁发结婚证。涉外结婚证书需在国外公证后,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分别由相关机构或律师行进行公证,并经指定机构认证。
法律分析
一、国际婚姻登记程序
1. 申请: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初审:查验当事人应当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厅职权范围,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受理: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
5.登记:婚姻登记员审查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6.颁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并祝贺新人。
二、涉外婚姻证书认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般来说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但我国的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首先由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服务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中国**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即可。
结语
国际婚姻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和颁证等环节,确保双方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和条件符合要求。涉外婚姻证书认证程序各异,需要在国外进行公证或认证后,再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对于、和澳门地区的结婚证书,也有相应的认证程序。通过这些程序,确保国际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