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的刑事案件其审理期限是不同的,在我国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应为20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第一、二审刑事案件审限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3、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案件无诉还是自诉审限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或
3.5个月。
6、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4个月或4个半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7、最高人民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5个月或者
5.5个月。
8、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审理期限为9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再审审理期限规定及其相关问题,刑事案件再审审理期限一般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为审理期限过长就会到指相关的司法资源的浪费。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刑事案件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