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