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职工冬季取暖补助的规定
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就本公司冬季取暖费的发放事宜规定如下:
1.发放范围及标准
1.1.发放范围
1.1.1.根据行政部的出勤统计(统计时间为上年11月5日至当年11月5日),实际出勤已满90天的正式员工(不含劳务人员);
1.1.2.年度内请假合计15天以上员工(不包含工伤、产假)、有旷工的员工及年度内迟到早退次数超过12次的员工将不予以发放;
1.1.3.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者不予发放。
1.2. 发放标准:每人每取暖季550元;公司提供住宿及享受公司租房补贴的员工,按照每人每取暖季200元发放。
2.发放办法
2.1.每年随11月工资一同发放,过期不予以发放。 2.2.取暖补助计入工资总额。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前期相关规定作废。
********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